事关充电收费!黑龙江发布最新通知→

掌上话龙江 2024-09-24 02:41:57

电动车

为大家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但很多小伙伴反馈

充电难 收费不标准

近日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

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进行更加规范管理

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根据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管理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24〕183号)要求,对各电网企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

二、户外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加快升级改造,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三、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电费。

摄图网:601573839

四、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五、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在充电场所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注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各电网企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政策解读

PART 01

居民住宅小区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高校)充电电价怎么收费?

答:居民住宅小区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高校)充电电价按居民电价执行。

PART 02

充电设施充电费用怎么实施?

答:充电设施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加快改造升级,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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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建设充电设施怎么申请

答:在供电企业直接供电的区域建设充电设施,向当地供电企业申请。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通过低压方式接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JLoaLtGOMA-vhXmRZEn4A

此外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上牌指南

↓↓↓

电动车上牌登记

1.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交警

2.点击“电动车”

3.点击“我的”

4.填写身份信息后点击号牌登记。

5.仔细阅读告知内容,并确认阅读理解,进入下一步。

6.选择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GB17761-2018 合格证的,拿出合格证,点击【扫合格证二维码】,选择使用相机对准合格证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如果正确扫描,相关车辆信息将自动填写。

7.拍摄合格证照片、左后45°照片、车辆整车编码后点击下一步

在整车编码的输入框输入整车编码,点击放大镜可查询出车的信息。(当光标到整车编码输入框时会提示找不到整车编码时的处理方法)

8.选择地市、区县、街道,输入详细地址,采集身份证图后点击下一步

9.确认信息后签字点击提交

10.等待审核通过

11.审核通过后选择上牌点及时间

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在公众号查看自己登记的车辆并选择上牌点和时间,如果所在区域上牌点人数已满需另行选择上牌点或时间。

12.生成取牌二维码后到指定网点上牌。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哈尔滨消防 摄图网 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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