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有网友发现中储粮旗下食用油品牌金鼎淘宝旗舰店系列食用油如葵花籽油、玉米胚芽油、橄榄油、芝麻油等均已下架。
客服回应称,仓库最近休息,过一阵会重新上架。当问及金鼎下架食用油是否与近期中储粮罐车运输油罐混用事件有关,客服称具体原因不清楚。
涉事公司之一 汇福粮油:相关部门调查已结束
针对运输罐车运完煤制油后未清洗直接混运食用油事件,7月8日,记者致电涉事公司之一的汇福粮油官网电话,相关工作人员称公司积极配合调查,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对公司的调查已经结束,一切以之后的官方通报为准。
该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公司没有罐装车,报道涉及的罐车是“客户自备”,从汇福粮油拉走相关食用油。至于相关合作客户,公司会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结果再去商议后续是否还合作。
另据媒体报道,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表示,针对汇福粮油集团卷入油罐车运输乱象一事,相关部门已完成调查,并已将调查结果报给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显示,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10月,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产品为汇福食用油、汇福豆粕,业务涉及粮油加工、国际贸易等板块,目前汇福粮油集团拥有河北燕郊、江苏泰州、辽宁盘锦三个加工基地,总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据全国工商联《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以667.19亿元营业收入位列榜单159位。
5月24日,一辆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驶入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司机爬上罐顶正准备装运食用油。
近期的调查报道显示,罐车运输行业存在食品类液体和化工类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的情况,有食用油运输罐车运完了煤制油等类物品再装运食用油的情况,调查涉及汇福粮油集团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其中,中储粮集团7月6日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专项大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油罐车卸完煤油直接装食用油? 多家上市公司回应:不存在此行为7月8日,中储粮因“罐车运输油罐混用”的问题冲上微博热搜。午后,食用油安全概念股异动,道道全直线拉升一度触及涨停,西王食品、金健米业等纷纷冲高随后回落。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分别致电道道全和西王食品询问是否存在混装的现象。道道全相关人士表示,岳阳工厂是一体化生产,不存在运输问题。重庆工厂不具备压榨产能,豆油通过长江航运的专用船只运到重庆进行包装,上述船只专用于运输食用油。西王食品相关人士表示,公司食用油为一体化生产,不存在异地运输。此外,京粮控股近日在互动易平台表示,不存在运完煤制油再装运食用油的情况。
煤油是否为 有毒有害物质?“判断故意在食用油中掺入煤油是否涉刑,首先要确定煤油对人体而言是否属于有毒有害物质。”首都师范大学刑法专业教授肖怡说。
据《法医学杂志》在2005年发表的关于幼儿误食煤油后死亡案例的法医分析学术论文,煤油是一种广泛应用的燃料和有机溶剂,含有多种石油分馏物,如烷烃、芳烃、不饱和烃、环烃。碳原子数为10~16。此外还含有少量的杂质,如硫化物(硫醇)胶质等。致死量成人约20~30ml。
《法医学杂志》该篇文章内容还显示,口服煤油中毒的临床表现为咽、胃烧灼感,腹痛、呕吐。24小时后可出现中等发热,尿少。如大量吸收可出现嗜睡、青紫、呼吸浅,亦可发生肺炎、肺水肿。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时,可有中枢抑制,丧失知觉,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少量但长期服用煤油 对身体有何危害?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其目前并没有见过针煤油慢性中毒的病例或数据,但长期摄入煤油中所含烃类物质,不排除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多种危害的可能性。
“卸完煤油装豆油” 是否算“故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规定的规定处罚。
肖怡表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罪名中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如果作为相关行为人,只是“卸完煤油装豆油”的罐车运输油罐混用,并非出于何种非法目的,而故意往油罐车里加入煤油,是否属于“故意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
“放任也是一种故意。”肖怡表示,“卸完煤油装豆油”事件中相关行为人是否会被认定为“故意”,要看具体的情节和证据。如卸完煤油后的油罐立即装豆油、还是清洗了但没清洗彻底,或者卸完煤油后过了很久才装食用油,煤油有一定挥发时间,有害物质残留量究竟有多少,这都需要通过侦查取证,以及进行相关的勘验鉴定。
进而综合证据分析,行为人是否明知盛装豆油的罐盛装过煤油、是否明知罐内有一定数量残留的煤油,以此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不是直接故意或者放任的间接故意,这都会影响到对行为人是否构罪以及如何量刑的评判。
行为人的行为一旦符合构罪要件,则存在被认定刑事犯罪的可能。
食品安全犯罪存在“单位犯”,涉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否会涉刑呢?
肖怡表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除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量刑,还要处罚单位,对单位一般采用罚金刑。
来源 丨 蓝鲸新闻、新京报、财联社、央视网、国是直通车 编辑丨 张宗 责编丨 郭启迪审核丨刘鹏
这跟三聚氰胺一样,就是害人,政府应该出面追责。
最可怕的是到现在还见有任何人被抓被审判
本身这个流程就不严谨,是谁制定的装化工液体的罐车清洗后就可以装食用油。纯粹是乱劈材,必须是专车专用!
都被记者拍出来了,就是死性不改,嘴硬
只是煤油么???还装别的化学试剂呢
难道清洗后可以装?能清洗干净?
又是河北的企业,上次三聚青安好像也是河北的
必须严惩责任人,食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健康!
犯罪就应惩罚!
专家说长期少量服用煤油有强生健体,延年益寿之功效!
服用这个词用得好,搞得我是自愿吃煤油的一样
不堪大用的国营粮油公司[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这些犯罪的司机以及司机承运商就这么简单的放过了吗?为了不洗罐子的钱你要害死多少人
信誉第一,你的信誉一文不值!
为什么连一个央企都会如此丧心病狂?
都不承认,那么油去哪里了?
二恶英是致癌物
我都为了健康已经在家做饭吃了,谁知道油有问题,锅有问题,菜有问题,粮食有问题,调料也有问题,甚至水,空气都有问题[捂嘴巴]
危害人体健康罪!
柴油罐车拉食用油应该判刑,否则会屡禁不止
动物油脂不利于人健康,植物油有优选。这就是专家们的诉求,为了人民健康;为了人民好的表现,食用植物油的佳作。带动全产业链,医疗,健身,食品保健品……
良心自己坏透了,这种渣子就该从严从重处罚,枪毙了都不为过
枪毙枪毙!
不一定少量 ,一般油罐车底部最少几十斤残留 ,不信你问开这车的人
大力处罚[点赞]
所以说这食品安全怎么过关的,食品监督局是干啥的
支持相关人员包括罐车司机一律从严处罚
如果这都不构成刑事罪,那就永远拒绝食用相关企业的油。
是不是福临门?
哈。过几天重新上架。
敢打包票,企业下架回收后,绝对是更换包装重新上架销售或流向各地学校吃堂,预制菜企业,
判刑,索赔
怎么赔偿?
煤油以前说是致癌的,现在又改口说是可能致癌,过几天是不是还得说永葆年轻
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其目前并没有见过针煤油慢性中毒的病例或数据,但长期摄入煤油中所含烃类物质,不排除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多种危害的可能性。我说嘛,现在为什么患癌症的人怎么越远越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
???为什么很多事情都要等到被人们发现了才开始严查呢!为什么???
不知道吃了多久这样的油
这算不算毒害全国人民呢
比核污染水还要严重的!
煤油罐车就是清洗了也不应该装食用油,为什么不买专用食周油车?本身企业负责人和当事人就有问题,应该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直接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些人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人民的健康,天理难容。再说这么大的企业就买不起专业的食用油专用车吗?挣的利润上哪去了?
令人发指,没人管吗?
食用油加料不加价,良心,实惠。
这可不是私企[点赞][点赞][点赞]
中储为了中国医院的生意兴隆,操碎了心[笑着哭]
三问董事长?良心何在?中国人良心何在?
就不通报煤油跑哪去了?
信誉第一 口号真讽刺
不知道,貌似有点胸闷
没报道以前难道就不知道这种车辆是不可以运输食品的吗?
道个歉就没啥事了!
非常担心:记者的安危和记者证续期的问题
全部抓起来吧?
有条件还是买外国的吧,放心
我一直支持央企,可是央企一直不把我当人看,这让老百姓很心痛
丧尽天良!千刀万剐!
这种事情很多年前就有,问一下开灌车退下来的司机吧,基本上就没有洗灌的
怒其不爭呀,我們拿什麼支持你,國貨。
原来是客户自己的车,我还以为是中粮自己的车呢……哎洗的真白啊
坚决不用该公司生产的食物。
下架后,再上架?
不死人都闷声大发财。
再活30年,我的神功就要大成了,百毒不侵
这不是第一次吧?
一些人认为国企会有社会责任担当,现在呢?
这是故意投毒
乱说的,淘宝有卖
信不信下架的油过段时间换个商标或生产日期再上架[笑着哭]
这条消息终于来了
完全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不过都是自家人从轻处罚啦,[得瑟]
国营本质就是骗
有益身体健康。
这种企业就应该让他垮台,倒闭
如果整改能解决问题,要法律干什么!
下架有啥用,应当场销毁
好一个食品安全!倾家荡产的没有,牢底坐穿更没有!
这是谁的过错,食品安全何时了!
专家可能会说没有危害,少量摄入有利于健康
这得让美韩日笑话死
下架后是销毁还是换件衣服继续卖???
下架了?换个模样就又出来了,上架。
大家放心啊,专家说了,少量复用煤油,可以增强身体抵抗力和免疫力。
涉案人员,一律枪毙!包括开油罐车的司机!知情不报者,一律同罪!通通应该判死刑! 凡事祸害中国人民者一律都应视为全国人民的敌人!对待敌人不能心慈手软,一律消灭之!
为什么这样,自己人害自己人[笑着哭][笑着哭]
无巧不成书,仓库放暑假了[笑着哭]
那么多油不会检测一下又上架吧
长期服用煤油容易自燃[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给记者点赞
这是大问题!应该枪毙几个[呲牙笑]
吃坏了去医院看病,医院是不是给中粮返点?[呲牙笑][呲牙笑]
拿人民生命当儿戏,没有一点道德底线,枪毙都不亏!
好在我不吃调和油,从小到今都吃自炸猪油。
能起诉获取赔偿不?
这些食品企业良心何在?不注重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的,一经查实,封厂封产品,从重处罚!
跟当年三路奶粉差不多,纪检好好查查有没有苍蝇老虎
建议把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交给社会,那怕国外也行
你都炒多少年的菜了?
放心我一直用胡姬花一级花生油!以前用鲁花的!这个什么油?杂牌货我从不买,就像汽车,买就买本田丰田,60万以上的就买宝马!准没错
严肃处理曝光的
本想爱国,支持国产,可一想,算了吧,多活几天吧
食品安监,一出问题,就说要严管,严查,过后,就没有了下文。然后,再出问题,再爆光,再查。如此反反复复,永不停歇。试问质检部门有用吗,平时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