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从严治席,不是从“盐”治席

猛犸视频 2024-02-01 15:34:47

评论员 邱延波

毕节农村有陋习,请客办席已成风,理发也要宴宾客,户户钱财被掏空。

近日,贵州毕节一户人家办酒席,多名工作人员手持盐袋大把往食物中撒盐,网友质疑浪费粮食。当地回应:知道此事,会反映。当地曾发布坚决抵制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的酒席,如搬家、剃长毛、迁坟、垒坟、出院等。

一般的婚丧嫁娶办办酒席,可以理解,但网友反映毕节那边情况已经严重超出了正常范围,家家以各种名目办酒席,有人诉苦称曾一天吃了6顿,还有人说一个月有20多天都在吃席,这些酒席大大加重了当地人的经济负担。有的人家频频送礼,自己又找不到好的请客理由,连理发、迁坟、搬家的理由都用了。如此一来,恶性循环,大家把钱财都浪费在了吃喝上。

如果当地真的存在这种陈规陋习,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倡导移风易俗,刹刹这股动辄请客办席的歪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意请客办席只是不太健康的风俗,却并不违法。从法律意义上说,对普通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毕节市威宁县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规定:全县城乡居民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凡未经申报、申报未获批准的酒席,一律视为滥办酒席。这个通告有公权力过度干预私生活的嫌疑,老百姓办个酒席必须提前申报,这是典型的“家长制”作风。相关部门可以提倡文明办席,节俭办席,精减办席,但不应强硬禁止,更不能违法行政。

从严治席不是从“盐”治席,野蛮治席。工作人员在已经做好的饭菜中撒上大量食盐,造成大量饭菜无法正常食用,是极为可耻的浪费粮食的行为。这种糟蹋粮食的做法,不仅无助于倡导文明风俗,反而会激起群众反感,影响干部形象,破坏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

农户办席没有报备,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就算是按村规民约来处罚,也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随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被毁饭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这些工作人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有法律人士分析,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或者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些撒盐的工作人员人数明显超过了3人,农户完全可以申请对被破坏的饭菜进行估值。

从严治席是为了纠正当地陋习,不是为了制造矛盾,制造舆情。从严治席,更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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