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党某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串数字:1.88,单位“万元”。他说这是住院29天合计的治疗费、各项损失费、误工费、补偿费等等,以此为官司底线,要求被告司机足额赔付,并要求法庭支持他的诉求。
法官调查取证之后,发现所谓的“住院29天”,实际有14天属于空挂床位。党某某在这14天里并未住院接受治疗,谨遵医嘱开了一盒止疼药、几幅膏贴,回家休养去了。这14天成了案件争论不休的焦点。
法庭酌情驳回了有关这14天的赔付金额,剩余的15天,则完全支持党某某依法维权。对此,王法官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为党某某争取到了15天的全部赔偿金,总计9万余元。这让党某某非常不满,怀恨在心。
长达14天的空挂床位,实际并未住院,这说明最初的1.88万压根就不合理,有一种仰仗无责,敲诈勒索的嫌疑。法官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凭啥要支持你的无理诉求?这样做对被告方来说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