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某小区精神病人持刀伤人!3死1伤!建议:精神病出门脖中挂证

来回之间 2024-07-06 16:03:14

沈阳警方通报:7月4日,在某小区有人持刀行凶,造成三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虽然当场就被擒获,不过其有精神病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几年经常有精神病人行凶的恶性案件发生,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行凶,经司法程序鉴定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难怪有网友戏称,这是不是持证杀人啊?

就连律师都建议:如果大家遇到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躲远点!

可这年头,哪个精神病人,能把精神病三个字写在脑门上啊?

在精神病人未发病之前,我们根本就不能区分谁是精神病人,也就谈不上见到他们躲了,因为你根本就无从辨认!

大家看看网传监控截图,从行凶者的穿衣打扮上来看,你能事先确定他有精神病吗?

所以我强烈建议:以后精神病人出门,他们脖子上必须强制加挂精神病证,这样才好让我们正常人能分辨得出来,我们惹不起,躲得起也行呀!

或者全面普查一下精神病人,类似之前公布确诊病例那样,可以不公布姓名,但是起码让人知道哪个小区现存有精神病确诊病例......

有网友支招:再有这样情况,大家就得联合上,拿工具给他吓住,同时报警!大声喊警察来了!楼上录视频看热闹的就应该大喊警察来了!社会被这类精神病人吓住可不行!这不是制造混乱和恐慌呢吗?

也有网友建议: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精神病杀人也应该处死刑,不能让人家无辜死去啊!而且精神病必须去精神病院,为啥有病家里人不送,是不是认为他犯法也没事呢?

精神病人是值得同情,对于他们在犯病状态下,做出的一些失序行为,理应给予谅解,但问题是,能不能设定一个前提,就是不要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

比如这种杀人的,能不能让精神病人也偿命?无辜之人白死,不论从公平、道德、社会发展乃至人类进化来看,都不合适!

朋友们,你们同意精神病人出门,脖中必须强制加挂精神病证吗?你们觉得这个做法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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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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