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的一些事,很多时候,想要好好商量,没那么容易。
人在职场,常常需要进入谈判的状况。即使有了一些经历,仍然觉得谈判是门学问。或许,职场人需要学习一些谈判的思路和技巧。
市面上这方面的资料很多。我们可以找一些不同的经典材料。有的比较注重逻辑架构,有的则比较注重案例和应用。有的偏向纯理论,还有一些,从其它学科,如人的心理学等等入手。不同的经典,意味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不挑食,但要有主食。以某一个为主,其它为辅,有重点地了解。
近期学到一点,关注谈判方案的协议观感。内容是来自《哈佛商学院谈判课》的第二章。这里引用一下观点,——“留意协议的观感。方案的实质内容非常重要,同时协议内容对你的谈判伙伴及其幕后听众的“观感”也至关重要。”(迪帕克·马哈拉,《哈佛商学院谈判课》)
这里面包括了两个要素,一个是方案的实质内容,另外一个就是方案的表达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协议观感。只有当谈判的实质内容和协议观感,都得到了桌上各方的接受,才有可能谈得下来。
在很多现实的谈判,或职场上的沟通中,大家拿出来的实质性内容,其实对双方都是有益的,但就是没法谈下来。明明具备了一个双赢的实质内容,仍然会有一方觉得,就是不能接受。你问他为什么不能接受,他会给出各种各样,甚至强拗出来的理由。当时会觉得无法理解,到底卡在哪里了?明明对你有利,我也可以接受,就是谈不下去。因此,看到这个“协议观感”的观点时,芥菜树下有一点豁然开朗的意思。可能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方案协议的观感。
实质内容是多赢的,没问题。但把它表达出来的方式,观感不够好,对方无法接受。或是对方应该可以接受,但因为他们谈完之后,还要向其他人有所交代。而那些“其他人”可能无法接受这些表达,所以对方也就无法接受。这里补充一个书里的概念,就是幕后听众。
在谈判过程中,我们不但要关注到,直接上场谈的两方或多方,还要关注每一方背后的幕后听众。我们是代表自己的公司跟客户谈。在谈判桌上,对方要说服的,不仅仅是我们,还要通过我们,去说服我们幕后的听众。比如,我们的老板,其他部门的领导,辅助部门,执行层面的同事,等等等等。——他们都是我们幕后的听众。现在对方拿出来的方案,即使我们觉得很好,但转念一想,这个拿回去,其他人可能没法接受,那我们就无法贸然接受。
实质内容和协议观感,实际上有不同的作用。实质的内容,意味着可行性。它决定了这个方案是不是能够执行下去,并且要能维持住一个必要的时间期限。只有双方都能从中获益,才可能被有效执行。协议观感,则是方案的启动键。只有表达出来的方式,有比较好的观感,才能在当下启动,进入实质内容的执行。
实质内容再好,如果协议观感有问题,前面的心思,都是白搭。
原创不易,一见你就happy。转载需本人授权。不想错过职场趣聊,关注:<芥菜树下>,闲话职场,南北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