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病因学说

老糖话健康 2024-07-29 08:37:16

人体内部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都是处在不断产生矛盾和不断解决矛盾从而维持相对平衡的状态之中,这就是人的正常生理,称为“阴阳协调”。当这种相对平衡状态遭到破坏,而又不能一时恢复,导致”阴阳失调",便发生疾病。

病因,就是引起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

中医学对疾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从“正”与“邪”两个方面来认识的。“正”或称“正气”,是指人体本身的功能活动,表现为对致病因素的防御、抵抗能力。正气的不足或下降,是人体发病的根据。“邪”或称“邪气”,是指一切致病因素,它是人体发病的条件。正与邪两方面在发病当中的地位,一般地说“正”是主要的,如《素问遗篇·刺法论》所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素问·评热病论》:“罪之所凑,其气必虚"。但是,也并不否认或排斥邪气在疾病发生中的作用,《素问·上古天真论》:“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就是说的这个意思。用唯物辩证法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的观点,来分析中医发病学中的“邪”“正”关系,那么“邪气"应该是疾病发生的外因,而“正气”不足才是疾病发生的内因。中医学对于人体正气非常重视,认为正气虚不仅是疾病发生的原因,而且在既病之后的发展、变化、预后、转归中,正气的存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正胜邪退,病就好转或全愈;正不胜邪,病即加重或恶化,甚至预后不良。虽然,强调人体正气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但也并不否认或排除邪气在疾病发生中的作用,如《灵枢·百病始生篇》所说:“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清湿喜怒。”所以气候变化及喜怒等情志刺激,以及强烈传染性的疫病之气,饮食劳倦,外伤及虫兽所伤等等许多因素,均可成为多种疾病的条件。而疾病的发生,就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矛盾斗争的反映。

中医认识疾病的病因,除从疾病的发生过程了解病因外,更主要的是根据疾病的临床症状表现,推断其发病的原因。再把病因、病位、病理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归纳,获得“证”的概念,然后确定治疗方法,这一过程就称为“辨证求因”“审因论治”或“病因辨证”。因此,中医病因学说,对临床的辨证和治疗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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