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水边见过地笼网吗?估计大多数人都见过,这种捕鱼方式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不管河道还是江面,还是湖泊内,都有地笼网捕鱼。地笼网放在水底后,堪称鱼类的“坟场”!原因有3点。
1、大小通杀、地笼网号称绝户网,网孔的直径只有几几毫米,这么小的网孔真正是大小通杀,十几斤的大鱼能进入,1厘米的大的鱼苗也能进入,在一些小河沟内这些地笼网真正能够做到一扫光!
2、有进无出、地笼网的网口外面大,里面一步步收缩内径小,这种设计主要为了防止鱼类逃逸,鱼类虽然有记忆,并且没那么傻,但是这种设计针对鱼类的游动方向,鱼类只要进入后,几乎没有出来的可能!
3、造成大量水生生物死亡、其实大家都能发现,在地笼内进入很多田螺、以及其他甲壳类、螃蟹、河虾等,不仅仅只有鱼类,甚至还有水鸟,不管任何生物只要进入,等待它们的只能是死亡!
大小通杀、有进无出、造成大量水生生物死亡,从这里不难看出地笼网不仅仅是绝户网那么简单,它还是鱼类的“坟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鱼类死在地笼网内。
死在地笼网内的鱼类,这个数字估计是个天文数字!全国河流内的地笼网太多了,并且有些地笼网放到水内后,甚至几年内都不会被拖出水面。
尤其在城乡结合部更为严重,大量鱼虾和甲壳类死在里面。不过好在这种捕捞方式已经被定义为非法捕捞,很多地方开始治理这种灭绝式捕捞。
《太仓融媒》8月20日报道,标题为:“太仓清理非法地笼”。视频中工作人员开始集中清理璜泾镇,王秀片区河道进行地笼集中清理整治,保护河道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环境,地笼清理整治行动,将持续到明年2月底。
江苏太仓这波操作真赞,因为这种违规捕捞的方式,对于生态环境的伤害太大,清理了地笼网,不仅保护鱼类生存环境,也保护了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然而没想到却引起了争议,网友纷纷献计。
有网友回复说:“非法的,那合法的是什么样子的啊”!这位网友应该不知道地笼的危险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第三十条以及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地笼在多地的渔业管理条例中已被列为禁用渔具。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有网友回复说:“为你们点赞,向你们学习!希望我们嘉兴也能这样”。江苏太仓的这波操作是真赞,而这次持续几个月的清理地笼的活动,能够把这些河道内的地笼清理干净,给鱼类一个生长的机会。
希望我国其他地方也效仿这种方式,清理水域内的地笼网,估计要不了2年,地笼网的踪迹就会全无,鱼类的种群就会慢慢增长,鱼虾成群的景色再现江河湖库。
有网友回复说:“应该设立有奖举报”。能否设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有奖举报的话,应该不容易,举报的金额,还有就是人力物力等,所以可能不太现实。
如果举报奖励的金额比较小,起到的意义不大,并且这些使用地笼网的“渔民”,不管是下网还是收网,速度都比较快,治理起来也比较困难。
最后:江苏太仓这次清理地笼网的行为,我觉得值得很多地方效仿,清理这种水下鱼类的“坟场”,不仅对于鱼类种群的延续有利,对于其它水生生物的生存生长,也十分有利,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