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想史》早期前古典经济思想

泽帆静水 2024-02-28 15:18:02

知识精要导图:

古典经济学(classical economics)始于1776年亚当·斯密(Adam Smith)《国富论》一书的出版。1776年之前的阶段可以被划分为两部分:从大约公元前800年到1500年的早期前古典阶段,以及从1500年至1776年的前古典时期。在本次内容中,我们主要涉及早期前古典阶段。

我们将早期前古典阶段(early preclassical period)划分为四个阶段:

①早期东方经济思想。代表人物:管仲(公元前725-前645);

②希腊思想。代表人物:赫西奥德(Hesiod,约公元前800)、色诺芬(Xenophon,约公元前430-前355)、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

③阿拉伯-伊斯兰思想。代表人物:安萨里(al-Ghazali,1058-1111)与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1332-1406);

④经院哲学经济思想。代表人物:圣托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1225-1274)。

现代经济理论认为,所有经济问题的源泉是相对稀缺性,并且由于现代经济是市场经济,因此现代经济理论主要关注市场如何解决稀缺性问题,而较少关注强制力、权威及惯例的使用。但早期前古典思想家关注的则是非市场型分配机制。

从希腊时期到经院哲学结束的2300年间(大约公元前800年到1500年),人们大部分依靠自给自足,即市场相对来说并不重要。因此,早期前古典经济学家对市场并不感兴趣。

早期前古典经济思想与现代正统经济思想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在于资源配置机制。在市场之前的配置中,思想家们关注使用权威来配置资源。

早期东方思想

(early Eastern economic thought)

我们简要看一下管仲的著作《管子》提到的“轻/重”理论,它可以被视为对“供给/需求”理论的一种表述。

管仲提出当一种产品充裕时,它就变“轻”了,其价格将下跌。当产品被“锁藏”时,它就变“重”了,其价格将上涨。产品依据它们的“轻重”程度移进或移出市场,具有明确的运动趋势,即朝向一个均衡价格运动。因此,“轻/重”理论就是对供求定理的一种陈述。

希腊思想

(Greek thought)

①赫西奥德与色诺芬

对生产者和家庭层面的效率(efficiency)问题进行了探寻。

②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不仅对哲学思想有着突出贡献,其对经院哲学时期的经济观点也有着明显的影响。公元1300年至1500年期间,圣托马斯·阿奎那及其他牧师所反对的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亚里士多德对经济思想的主要贡献涉及商品交换以及交换中货币的使用。他认为,人们的需要是适度的,但欲望是无限的。因此,满足需求(needs)的商品生产是恰当与正常的,但是,力图满足无限欲望(desires)的产品生产就是不正常的。亚里士多德承认,当产品被生产出来并被出售时,很难确定这一活动是在满足需要还是在满足过度欲望。但是他假定,如果市场交换采取物物交换的形式,活动的目的就是满足正常需要,并且不存在想要的经济利益。但是,使用货币作为媒介,就表明交换的目的是货币收益,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谴责的。

阿拉伯-伊斯兰思想

(Arab-Islamic thought)

中世纪的伊斯兰学者在更宽泛的宗教观点背景下来对经济问题进行考察。

①艾布·哈米德·安萨里

对专业化与劳动分工、货币、交换、税收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②伊本·赫勒敦

对自己所在的国家怎样具有今天所称的发展周期,从低收入、低工艺技能以及少量经济剩余的农村沙漠生活社会,演变为劳动生产率和收入、经济剩余、人口增长都较高的农业占优势的非游牧社会这一问题进行了考察。

经院哲学

(scholasticism)

经院哲学中的经济学说,只有在其时代背景中才能得到最好的理解。经院哲学时期从罗马帝国衰落之前开始,到重商主义在西欧开始时结束。我们将讨论中世纪社会的一些主要特征,它们涉及经院哲学的本质与意义。

①经院哲学思想的封建基础

封建经济(feudal economy)由社会中的自给农业组成,不是依靠市场而是依靠惯例、习俗与权威来维系社会。社会被分为四个集团:奴隶、地主、皇室及牧师。

经院哲学经济学家是有教养的传道士,他们试图提供适用于世俗活动的宗教指导方针。他们的目的不是分析发生了什么样的少量经济活动,而是订立与宗教教义相一致的经济行为规则。其实质是关注私有财产制度、公平价格以及高利贷。最重要的经院哲学经济学家是圣托马斯·阿奎那。

②圣托马斯·阿奎那

在经济变革中,经院哲学试图调和宗教学说与私有财产制度、经济活动之间的冲突之处。例如,教义认为公共财产符合自然法则,私人拥有的财产则不符合这一法则。早期经院哲学经济学家试图证实普通教徒的私人财产权与宗教教义并不矛盾。

13世纪,当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再次被引入西欧之后,托马斯·阿奎改编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指出私人财产并不违背自然法则。尽管他承认在自然法则下,所有的财产都是公共性的,但他坚持认为,私人财产的增长是对自然法则的补充。阿奎那论证说,裸露身体与自然法则相一致,衣服就是对自然法则的补充,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设计的。同样的论证适用于私人财产。

另外,参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阿奎那赞成由国家制定私人财产规则,并认可私人财产的不平等分配。然而,遵循柏拉图的精神,阿奎那仍然提倡对那些坚定投身于宗教的人来说,短缺与公共生活是一种理想状态,原因在于公共生活能够使他们将最多的精力专门用于宗教活动。

阿奎那同样也关注产品的价格。他认为,当市场上发生交换行为以适应贸易各方的需要时,不会涉及道德问题。但是,当个人抱有收益预期而为市场生产时,只有当他们的动机是仁慈的时候,他们的价格才是公正的,他们的行为才是合乎道德的。如果商人打算把获得的利润用于自给自足,用于慈善或者贡献给公共福利,并且如果他的价格是公正的,使得买者与卖者都能获益,那么商人的做法就是正当的。

参考文献:《经济思想史》. 哈里·兰德雷斯.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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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帆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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