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义乌丨106次出价!2.4亿!义乌一企业破产重整竞拍成功

友蕊义乌 2024-07-05 09:54:10
106次出价!2.4亿!义乌一企业破产重整竞拍成功

7月2日,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经过106次出价,浙江天孚新材料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最终以2.4118亿元竞拍成功。综合重整计划方案,法院裁定D7069为重整投资方。

本次竞价活动评估价20818.1万元;起拍价(取整)2081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倍数;保证金2000万元。此次公开竞价活动有2人报名,吸引6719次围观。

2024年2月5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义乌法院”)作出(2024)浙 0782 民诉前调 4316 号之一通知书,对浙江天孚新材料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进行诉前纠纷多元化解登记,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为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浙江天孚新材料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天孚新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对天孚新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活动。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拍(交纳保证金即为参与拍卖)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了解、知悉并同意接受与承担已知及未知的所有瑕疵与风险,认可竞价公告和竞价须知载明的一切内容。

浙江天孚新材料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

人关于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招募的竞价公告

01

竞价标的说明

本次公开竞价标的为天孚新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天孚新材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享有的投资权益包含天孚新材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的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和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包括债务人自建的无证建筑)、厂房附属物(砖砌围墙、蓄水池)、苗木、车辆、办公设备及机器设备。

出价最高者取得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经管理人审核并书面确定后,竞得人确认为天孚新材公司的预重整投资人。天孚新材公司经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预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02

天孚新材公司基本情况

天孚新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856655540,法定代表人朱桂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法人股东天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自然人股东余梅芳持股20%,营业期限为自2006年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住所地义乌市义亭镇同义路12号。

03

纳入重整资产的范围

天孚新材公司重整资产范围限定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包括债务人自建的无证建筑)、厂房附属物(砖砌围墙、蓄水池)、苗木、车辆、办公设备及机器设备。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

2.房产建筑物登记信息:

上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145,966,100.00元 ,房屋建筑物(有证建筑)评估价为60,969,800.00元, 房屋建筑物(无证建筑)评估价为 180,600.00元,厂房附属物(砖砌围墙、蓄水池)评估价为413,370.00元,合计207,529,870.00元。

针对上述不动产的特别说明

A.浙江天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4月12日更名为浙江天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故原属于浙江天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均为浙江天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

B.前述不动产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实际可使用的建筑面积以交付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在交付时存在不动产的外观变化、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价人竞拍成功后也不得以此要求悔拍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的相关费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均由竞买人另行承担。涉及相关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规定的处理并自负费用,且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C.前述不动产均存在租赁/占用情况。竞价人须自行调查、了解并处理租赁/占用情况,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管理人不负责解除租赁及腾退事宜。竞价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并接受前述不动产存在的租赁/占用情况,了解并认可前述不动产租赁的合法性)和一切已知及未知但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责任自负。

D.前述不动产因租赁/占用产生的租金/占有使用费的权益归属安排如下:天孚新材公司100%股权交割日(竞价人支付完毕所有价款,且办理完毕股权变更之日为交割日)前的租金/占有使用费不属于重整资产的范围,由管理人收取,交割日后的租金/占有使用费(但在管理人接管前已由天孚新材公司实际收取的部分除外)由重整投资人享有并收取。完成交割后,竞得人可自行决定与承租人续租或者解除租赁,届时管理人将予以配合。竞得人因续租获得的相关的权益由竞得人享有,因解除租赁导致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亦由竞得人承担,给天孚新材公司/管理人造成损失的,天孚新材公司/管理人有权追索。

E. 前述所涉宗地不可分割转让F.前述不动产可能存在行政部门对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税收指标等有所要求,竞价人需自行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3.苗木

厂区内栽种苗木有桂花树123棵、樟树55棵、山茶树2棵、银杏树8棵共计188棵,评估价值为475,750.00元。

4.车辆

上述车辆评估价值为59,000.00元。

5.办公设备及机器设备

即存放于厂区内办公设备,主要包括不锈钢操作台、铁皮文件柜、打印机、办公桌椅、电脑、保险柜、空调、会议桌、投影仪、电视、沙发、茶台、电梯、饮水机、架子、展示柜、伸缩门、道闸等,上述办公设备及其他动产评估价为116,380.00元。

以上重整资产评估价合计208,181,000.00元。

特别提示:本次竞价标的所享有的天孚新材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权益,包含天孚新材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的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和权益。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价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竞价人支付完毕所有价款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竞价人承担。如有股权质押或者法院查封等情形,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04

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

指上述纳入重整资产范围以外的债务人的其他资产。

信息来源/淘宝网阿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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