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公司被人举报了。举报称该公司将350吨过期大米重新打码包装后流入市场,其中一部分过期大米已经流向乡村小学了。公司这样的违规行为不是一次两次,而且已经持续多年了。
粮食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为国家和人民管理储备粮食,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擅自销售过期大米呢?
举报人表示,粮食公司的上级单位对本地品牌粮食销售是有考核指标的。公司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便将已经过期的大米改头换面,重新打码日期,换上本地品牌“桃园贡米”,并贩卖至市场,还卖到了多家乡村学校。
举报人解释道,这本来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食品安全事件。按照规定,过期大米应该是卖给饲料公司,或用于工业酒精制作,但是粮食公司的损失就会加大。为了减少损失,公司就决定作假更换包装,以合格大米的价格流向了市场和学校,实现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一开始,粮食公司的还在辫称举报人对公司有意见,所以才到处举报的,公安、市监局、纪委等多部门都收到了举报信。
而随着重庆市市监局的介入调查和发布通报,直接啪啪打脸了粮食公司的总经理。
通报称,举报的内容属实,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用公司储存的过期大米来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16221袋,共116467.5斤,销售金额62.73万元。其中有1215袋、23119.5公斤的过期大米流向了乡村学校,粮食公司获得销售金额11.67万元。
目前这个粮食公司的总经理因这件事情被直接免职了,还对他做出调离和降级处理。
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食品安全这么难了,一个公司卖了350吨过期大米,有的还卖给了乡村学校毒害祖国花朵。如此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公司的总经理仅仅是被免职,调离和降级。
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罚,又有谁还会忌惮食品安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