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年轻女子孙某某是一名网络主播,她与男粉丝在酒店内开房见面时,房门突然被打开,一名男子冲了进来,拍下了两人的隐私视频,以此进行要挟。
原来,这名男子叫董某某,与孙某某曾经交往过,他认为自己在交往期间,花费了近30万元和办婚礼的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结果,对此十分不满。
今年1月,他与朋友包某某诉说心中愤怒,协商解决办法。
最终两人商定,由包某某出面把孙某某诱骗出来,拍下隐私视频,以此作为要挟,向对方索要婚姻花费和彩礼。
之后,包某某在视频平台上加了孙某某为好友,通过在直播间打赏的方式,与孙某某熟悉之后,将孙某某约出。两人在酒店内见面后,包某某偷偷给董某某发送了信息。
当天,董某某拍下隐私视频后,等包某某离开,又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孙某某发生关系,并且胁迫孙某某与他签下协议,约定要么和他领结婚证,要么返还15.8万元的彩礼。
事发后,孙某某报警。2月3日,警方将董某某、包某某抓获,现在两人都因涉嫌强奸罪、敲诈勒索罪被刑拘。(案例来源:山西晚报)
这俩人都是法盲啊!彩礼钱本来就是可以要回来的,至于用这么下作的方法吗?
有人说孙某某不是董某某的老婆吗?
应该不是,否则他不至于要逼孙某某签协议,约定领取结婚证了。
而在法律上,即便按照民间习俗,办理了婚礼,也不属于夫妻关系,即便两个人办完婚礼之后,同居过一段时间,这个期间两人也只能算同居关系。
这个案件里,不管董某某有没有与孙某某办理婚礼,都有权要求孙某某返还彩礼。他本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没必要使用这种下作手法来要钱。
当然,办婚礼的钱和交往期间的花费,在法律上不在应当返还的范围内,这部分钱董某某是无法要回的。
这个案件里,董某某、包某某的行为究竟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可能关键也在于其索要的钱款是否合理。
因为要构成敲诈勒索罪,除了使用要挟、胁迫的手段以外,还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索要的是不该自己拿的钱。
在这个事件里,董某某、包某某确实采取了拍摄隐私,以公开隐私为要挟的手段,向孙某某索要钱财,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标准。
在这个报道里,我们无法看出董某某实际给付的彩礼是多少,估计可能是没有15.8万元这么高吧!否则不至于被认定涉嫌敲诈勒索罪。
这个案件里,董某某、包某某还被认定为涉嫌强奸罪。
这是因为董某某与孙某某虽然办理了婚礼,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两人并没有法律上的同居义务。所以,他以暴力为手段,强行与包某某发生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这个案件里,比较让人产生疑问的是,董某某强行与孙某某发生关系,是在包某某离开之后,包某某与董某某协商时,不知道对董某某强行与孙某某发生关系有没有约定。
如果约定了,那么包某某与孙某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就很难认定包某某与董某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了。
最后,一方面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遇到问题一定要通过合法手段解决,另一方面也要提醒广大女性,加强安全可以防范意识,避免与陌生人单独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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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榜一大哥花了多少钱才办成了这事?
第二张图,我看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榜一大哥一般大赏多少能睡到这些人
这还要结婚吗,真爱啊
价钱没谈拢。
卖肉的你还敢取呀,你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