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育权这一话题再度引发关注。在男女话题中,生育权问题一直较为敏感。过去,男人可能在某些方面看似强势,如女人不能生育可成为休妻的理由之一,但如今的法律规定下,男人在生育权方面似乎成了弱势群体。法律虽称男人有生育权,可实际上生育决定权却在女方手中。
例如妻子擅自终止妊娠并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法院明确生育决定权是女方独有的权利,生育无需男女双方完全合意。这导致男方的生育权仿佛成了“空心汤圆”。在这种情况下,反思当下的法律立法背景很有必要。
如今社会存在诸多现象,如不太优秀的男人难以找到媳妇,而优秀男人则出现奉子成婚增多的情况。此外,婚检时女方往往不愿配合,怕查出疾病。在婚姻生活中,从生育、夫妻性生活到财产等方面,女方都有较大决定权。男方若强行则可能构成强奸,而女方的一些行为却较难被真正重视。
关于生育权,法律在堕胎等方面的规定也值得思考,在规定孩子鉴定需女方同意等情况下,导致社会出现一些新的博弈和潜规则,最终可能带来社会混乱。
当前法律在生育权上存在男女不平等现象,这让男人对结婚产生疑虑。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奉子成婚的情况,或是只有门当户对才会结婚,而不够优秀的男人可能在家中被女方压制甚至精神控制,这也是捞女现象存在的原因之一。我们需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