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区刘际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贵阳网 2024-06-13 10:11:12

南明区刘际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登记和确认公告

2021年10月9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南明区刘际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现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的侦办进度,特发布此公告。

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受害者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受害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受害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合同、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转账存根、现金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支付投资款及收取利息的银行交易流水

五、宣传资料

六、其他证据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登记确认,视受害者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所造成的后果自负(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李警官 田警官

联系电话:0851-85523362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

2024年6月11日

来源: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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