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秦皇岛一地大规模征地!

追梦人的旅行箱 2024-04-15 01:59:37

补偿方案公布

秦皇岛一地大规模征地!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朱各庄镇孙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3〕59号),用于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7.1781公顷,其中农用地7.1781公顷(其中:耕地5.0725公顷、非耕农用地2.105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710.631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朱各庄镇崔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崔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崔庄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崔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崔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3〕59号),用于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8859公顷,其中农用地2.8859公顷(其中:耕地1.1357公顷、非耕农用地1.750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285.704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朱各庄镇下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下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下庄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下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下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3〕59号),用于秦唐高速朱各庄互通至宏兴路接线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7345公顷,其中农用地6.7345公顷(其中:耕地4.2193公顷、非耕农用地2.515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666.715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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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皇岛新鲜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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