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8月的一天,山西省万荣县的一处公审大会现场内,一群老百姓围作一团,屏住呼吸听着主席台上法官的讲话。
“罪犯刘忠武,男,汉族……执行死刑!”
听到这一结果,围观群众顿时叽叽喳喳的讨论了起来,某处还传出了若有若无的抽泣声和喊冤声。
一声枪响过后,一切暂时归为了宁静……
刘忠武是万荣县孙吉公社蔡高大队人,出生于1929年3月17日,长大之后被任命为了大队公共食堂司务长。
本来干的好好的,结果在1960年3月份的时候突然被撤了职,因此颇有一些怨言。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刘忠武竟然被公安局给抓进去了,
刘忠武家里顿时炸开了锅,托了好多人打听才知道,据说是因为刘忠武涉嫌投毒,所以给抓了。
知道这个结果后,刘忠武的家人感觉天都塌了,刘忠武这一年才31岁,一家八口中,父亲患病,家里4个孩子都还小,分别是10岁的大女儿、7岁的二女儿、4岁的大儿子刘青水和1岁的小儿子。
不管怎么看,他都没有杀人的动机。
面对这么个结果,刘忠武的家人很是束手无策,但又不知道如何辩驳。光知道一个涉嫌投毒,又不知道具体什么事,只能惴惴不安的等待法院的判决。
等来等去,等来的是一个噩耗。
7月10日,法院宣布判处刘忠武死刑,并于一个月后将之枪决了。
刘忠武的老父亲本来就有病,一听到这个噩耗顿时大受刺激,在儿子被枪毙12天后就撒手人寰了。
刘忠武被枪毙后,他们家人也被村里人指指点点,说刘忠武杀人了,他们家是杀人犯的亲属。当然,也有人为他们家打抱不平,说根本没听说有谁家人中了毒,怀疑是抓错人了。
“杀人犯亲属”这顶帽子,对刘忠武的孩子们的影响是很大的。比如他大儿子刘青水,长大之后考上高中,就因为“成分不好”,被刷了下来。
1978年,刘忠武的小儿子考上了中专,结果也因为父亲的原因,一直没能录取。1972年的时候,蔡高大队就被划入了临猗县。这事归临猗县教育局管,专门派人到村里面以及万荣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并专门抄了一份完整的判决书送给了刘家,刘家人这才知道18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情。
1960年3月17日晚上,村里有5个人突然发了病,紧急送往医院后被诊断出是食物中毒,如果不是抢救及时,他们5个人性命不保。
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五个人在发病之前都喝了食堂水缸里面的水,经过化验后确认水缸被人投了农药赛离散。
这一天是刘忠武生日,再结合不久前刘忠武被撤职心怀不满,之前又在公共食堂工作,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所以他就被理所应当的认定为了犯罪嫌疑人给抓了起来,并判了刑。
刘家人得知这个结果之后很是不解,专门询问了村里人,确认18年前根本没听说过有谁喝水中毒差点死了。
被判死刑是因为投毒,但是村里就根本没有人中毒。既然事实都是不存在的,为什么要好端端的把人给枪毙了呢?
于是,当时已经22岁的刘青水决定为含冤而死的父亲讨回一个公道,找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临猗县人民法院对此很重视,专门派人进行了调查,从作案动机、毒药来源、食堂投毒6个方面进行复查,虽然因为隔了太久很多线索已经无法确认核实,但仔细查阅卷宗以及保留下来的资料后,法院认为所谓的“犯罪事实”并不能成立,甚至存在事实错误。
比如,按照判决书中说,投毒后水缸里的水变成了黑色,但是赛力散根本不能溶于水,倒入水缸后仍然会维持白色、带光泽的斜方晶体原状。
于是,1981年,临猗县人民法院发布《复查改判报告》,拟撤销原判,宣告刘忠武无罪。但运城中院迟迟卡着不肯批,直到六年后才批复:
“对被告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撤销山西省高院1960年度的执行令。”
于是,临猗县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刑事判决书》,称:
“经复查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故判处不当。特依法改判,撤销万荣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刘忠武无罪。”
1995年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刘青水想到冤死的父亲,在他人的建议下,于2019年要申请国家赔偿,但却被法院告知没有相关的案件材料。
就这样一直到了2021年,卷宗才在临猗县法院档案室找到。刘青水便跟万荣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结果法院回答的很干脆:不赔。
原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
1994年12月31日之前的侵权行为,是不适用于国家赔偿法标准的,所以法院依法决定不予以赔偿。
刘青水四姐弟当然不服,这不就是说他父亲白死了吗?果断又跟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再次被驳回。
2022年,四人又跟山西高院提起申诉,再次被驳回。
刘青水姐弟仍然不愿意放弃,在2023年又跟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反映,可惜,最终的结果,还是让他失望了……
不陪就偿命
欺负老实人啊!
追究当警察法院的责任
死了也白死?
白死了
谁错判的,自有报
以法的名字消除责任
这是被人害死的,背后有猫腻。
人什么错误没有,就让国家给枪毙了,真特么奇葩。
那个年代的冤枉死的人多了,要赔偿的人多呢,国家都赔偿不了
去矿山打工学学爆破技术
哈哈哈哈,嘿嘿嘿
判错了就要担责!
被人故意陷害,应该要求公安立案侦查
没有翻的可能
法条白纸黑字写了不溯及既往,那说啥都没用了,只能是白死了
被冤枉的人全国不知有多少,能改正的万中挑一……为蒙众人之眼,堵百姓之口,即使判错了,也应坚持正确。可以推六二五,强调是技术问题,不是人的问题就说的过去了。
你跟强盗讲道理,只能杀了那个狗屁法官才能讲得通
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遇到流氓一定大刀向前,杀出势气来
可以找出是谁判的吗?
改判都不错了,好多人想翻案太难了有的几十年都不行
这种差不多是经办人退休了,死了才能翻过来
无语。
刑事追诉期实践中是无期的!
法官是王浩同学吗?😳
凭什么?[鼓掌]
千刀万剐
白死了
应追诉办案人员的罪责
白死了。最担心法院追究当年那颗子弹的使用费,那可是利滚利
不赔就自己想办法了
说明当时的经办人在里面搞事情,怕但责任,阻挠赔偿
法制哈哈哈
应该将刑案审结相关人全部枪毙
哈哈
把人命当耳戏??? 这是畜类的行为!!!联畜类不如!!!
真特么的
把法官枪毙了
假的 上世纪六十年代有这种牌子的农药
出来都50左右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肯定要找回来
关键是谁判的
常见,常有,认栽
这就是不讲理了
死不要脸,判错案了不赔偿。
怀疑真实性
不诉既往??? 意思是 以前冤死的 就死了吧??? 这些垃圾!!!
人命关天哬!
要赔偿不行就追责啊[得瑟]
毁了两代人
当时制造冤案的每个人都不要放过
认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不赔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