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下乡,娇知青嫁糙汉成万元户

双阳评情感生活 2024-11-09 0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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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口中的阿禾不是阿和。”

沈书和重生了,重生到了七十年代,第一次遇到秦斯的时候,曾经的她以为自己和秦斯是此生挚爱,但最后她发现原来秦斯从未爱过她,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自己的幻想。

这一世她发誓不再和秦斯纠缠了,也不想再和秦斯有任何瓜葛,她只想等到回城那日,再创当年的辉煌,至于秦斯,与她无关了......

只是沈书和不知道是,不管在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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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是阿禾不是啊和

  “阿禾,我终于娶到了你了。”白发苍苍的老人,看着眼前同样白发苍苍的女人,眼中满是爱恋和欢喜。

  仿佛这一刻他等了很久,今天总算可以如愿以偿了。

  那个叫做阿禾的老人也是一脸爱慕地看着他:“秦大哥。”

  面前的高楼上高高悬挂着两幅长联,赫然写着:

  一百年真心期许,红烛再题初恋情

  六十载劳燕分飞,锦书难写相思曲

  门口则摆放着二人年轻时候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好像在和世人述说着他们美好的恋情。

  上面写着二人的名字:秦斯,江今禾

  “爷爷,奶奶,快走吧,咱们该进去了。”站在身侧的年轻男女看着面前的两位老人,脸上充斥着喜悦。

  “是啊,爸,妈,我们该进去了。”

  两位老者相视一笑,眼含泪水,手牵着手往前走去,好像在走向他们等待已久的幸福。

  两旁的宾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都在为这对高龄结婚的老人感到高兴。

  “据说,这两位都是彼此的初恋,真好啊,都这么长远了,竟然现在这么大的年纪了还能够结婚。”

  “好羡慕啊,竟然过了这么久还记得自己的初恋。”

  “我还听说这位爷爷是斯和集团的董事长,没想到这么高的地位竟然还记得初恋。”

  “真的?”

  “斯禾集团董事长不是秦思禾吗?”

  “那是现在,斯和集团是秦斯一手创办的,而且还是八十年代的时候创办的,一直到现在,可想而知斯和集团的地位和实力。”

  “八十年代?那个年代能创办公司真的很厉害啊。秦斯老先生当年一定很有钱吧。”

  “没有,据说秦斯老先生是从农村出来的。”

  “那就更厉害了,这都能创办公司。”

  “谁说不是呢。”

  不是的,不是的,公司不是他创办的,是我,是我一手创办的!

  在无人看见的空中,一道缥缈虚无的身影在空中徘徊。

  她目睹了眼前让她悲伤欲绝的一切,但是她无能为力,因为她已经死了。

  就在两个月前她死了。

  “不能这样说吧,这个爷爷都有儿子孙子了,说明他已经结过一次婚了,那个奶奶也已经有孩子了,肯定也结婚了,说他们对彼此恋恋不忘,那之前陪他们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伴侣算什么?”

  一个年轻女孩发出了质疑,其实不只是她,很多人都对这场婚事嗤之以鼻。

  但是碍于对方的年龄和现在的情况所以才不说话。

  年轻女孩也是因为听不得别人总是称赞这两位老人,而将他们的前任都抹杀了所以才会说出来。

  伴随着女孩的话,周围陷入了安静中。

  “你别胡说。”女孩的爸妈拦住了女孩。

  女孩撇了撇嘴,不情愿的闭了嘴。

  而听到女孩的话,飘在空中的人影,落下了一滴眼泪。

  是啊,那这些年自己算什么?

  阿禾,她也叫阿禾?

  秦斯这么多年也一直叫自己阿和,所以他叫的是阿禾还是阿和?

  还有自己的儿子和孙子,方才叫江今禾妈妈和奶奶的样子,似乎已经叫了很久了,是那样的熟悉和信手拈来。

  秦思禾,她的儿子叫做秦思禾,所以秦思禾是思念江今禾的意思吗?

  当年秦思禾刚出生的时候,秦斯就给秦思禾取了这个名字,那时候她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以为是秦斯为了自己,她也曾今问过秦斯,秦斯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等后来沈书和发现,秦思禾的禾不是自己的禾,问秦斯的时候,秦斯却解释道那是因为派出所的民警在写的时候不小心写错了,所以才会变成禾苗的禾。

  沈书和不是没有提出过要去把名字给改回来,但是当时秦斯说太麻烦了,等过几年。结果慢慢的就给忘记了。

  如今看来,可能并不是上错了户口的。

  现在现象,当初他之所以没有回答自己,就是因为他没有办法回答自己吧。

  还有斯和集团,明明是自己一手创办的,是她利用自己所有的人脉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创立的斯和集团。

  只是慢慢的,因为他说心疼自己,才接管了斯和集团,而秦斯的能力也还不错,将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即便是有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自己也会暗地里帮着秦斯解决。

  也好在这些年都比较顺利,斯和集团也慢慢发展成现在全国规模排在前列的公司。

  但是这也让世人渐渐的忘记了,她才是斯和集团的创始人啊。

  众人的遗忘,家人的背叛。

  所以她到底算什么,这些年的的付出都算什么?

  她沈书和骄傲了一声,最后却沦为了别人的替身,或许当初她的确应该听父母的,不该和秦斯结婚的。

  秦斯啊秦斯,你好狠啊,这一生,你从未爱过我。

  即便是现在已经是灵魂状态了,但是依旧让她感觉到一股撕心裂肺的痛。

  或许是太痛了,所以沈书和晕了过去,随后变成一缕青烟消散了.....

  几十公里之外,一个古香古色的书房内

  “爸,秦斯和江今禾今天结婚了。”一个穿着合身西装的男子,神情严肃的站着。

  他面前的书桌后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座位上的男人缓缓抬头,浑浊的双眸中还带着几分瑞丽。

  “那就让他们尝尝苦头吧。”男人声音淡漠。

  “好。”

  西装男转身离开。

  第二日,陆氏集团就开始对斯和集团进行了商业竞争。

  斯和集团前一天还在沉浸在喜悦之中,今天全公司的人开始忙的焦头烂额。

  不知道为什么,频频接到了合作公司的解约电话。

  秦思禾坐在办公室里,脸色阴沉:“到底是谁?针对我们公司?”

  秘书说道:“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好像是陆氏。”

  “陆氏?”秦思禾眉头更紧了,陆氏集团可是百年企业了,其规模可以比得上两个斯和,但是陆氏一直以来和斯和也没有过利益冲突,为什么会突然间遭到了陆氏集团的攻击?

  “什么原因?”秦思禾皱着眉头问道。

  秘书摇头:“不清楚。”

  

第 2 章 书和别怕我来陪你

  “不清楚,不清楚,不清楚就去查,我养你们是吃闲饭的吗?”秦思禾怒吼道。

  秘书立刻说道:“是,总裁。”

  之后几天,斯和集团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秦思禾亲自给了陆氏集团的总裁陆予和打去了电话,但是最后也就是陆予和寥寥几句,甚至也不告诉秦思禾为什么要针对斯和。

  一个月后,斯和集团向法院申请了破产,一夜之间,斯和不复存在,这个消息引发了举国上下的关注,因为斯和在全国算是排得上名的,可是仅仅一个多月的功夫,竟然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实在是太可怕了。

  众人也在猜测斯和集团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秦斯在他们搬离别墅的时候,不小心从楼上摔了下去,摔成了半生不遂,终生只能在床上度过。

  江今禾在照顾秦斯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而去世了。

  秦思禾一直在找工作中碰壁,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交代了什么,几乎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用秦思禾。

  秦家可以说是非常倒霉了。

  陆予和把这些情况全部告诉了陆怀文,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半晌之后才说道。

  “予和。”

  “我在。”

  “等我死后,把我埋在书和的旁边。”陆怀文的声音似乎苍老的许多。

  “爸。”陆予和的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陆予和是陆怀文从福利院领养回来的孩子,当年他四岁,而且他原本的名字叫做天佑,但是陆怀文把自己领养回来之后带自己去改了名字,改成了陆予和,等到陆予和长大之后才明白这个名字的含义。

  陆予和也可以叫做陆与和。

  后来也在接受公司的过程中知道了沈书和这个人。

  也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喜欢沈书和。

  也明白了为什么陆怀文这一生不曾娶妻的原因。

  陆怀文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将名下的财产分为了三分,一份留给你,一份给明月,一份你帮我以沈书和的名义捐给慈善基金会。”

  希望书和下辈子不用那么苦了。

  明月就是温明月,陆予和的妻子。

  “我希望你记住,今后永远不要辜负你的妻子,还要继续将公司每年分红所得的百分之三捐给慈善基金会。”

  陆予和的声音有几分哽咽:“我知道的,爸。”

  “你先下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坐一会儿。”陆怀文说道。

  陆予和深深的看了一眼陆怀文的背影,充满了悲戚,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等到陆予和走了之后,陆怀文的眼神慢慢的变得悠远。

  “书和,对不起,我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对付了他,你会怪我吗?怪我也没关系,等我下去了你再来骂我吧。”

  说着忽然嗤笑了一声。

  “或许你都不知道我是谁了。”

  “书和,你等等我好不好?不要那么快喝孟婆汤。”

  “书和,下辈子,可以回头看看我吗?”

  “书和,你一个人孤不孤单?”

  “书和,别怕,我来陪你了。”

  陆怀文双眸慢慢闭上,嘴角带着笑意,双手慢慢垂下......

  “怎么了?”温明月看着陆予和红着眼睛,问道,还以为陆予和被公公骂了。

  陆予和抱住了温明月,把方才陆怀文说的话告诉了温明月。

  “不好!”

  温明月听了一会儿之后,忽然惊呼,然后拉着陆予和冲上了楼,来到了陆怀文的书房,敲了好久里面没人回应。

  这下陆予和也觉得不对劲了,将门推开。

  看到的是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的背影,头微微歪着,双手自然垂下。

  温明月瞬间红了眼,陆予和一个大男人更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别墅内充斥着悲伤的情绪。

  “爸——”

  ——

  “书和?别睡了,书和?”沈书和感觉到脑子晕乎乎的,周围好像还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好痛,感觉浑身上下都好痛,脑子也痛,心也痛。

  “书和?这么烫,可千万别给烧坏了。”身边一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坐在沈书和的身边,脸色焦急。

  “书和,先起来喝药,别睡了。”女孩着急的喊道。

  沈书和慢慢睁开了眼睛,眼神逐渐清明。

  “静兰?”

  “你醒了?快把药给喝了,喝了再睡。”李静兰立刻端来了药,递到沈书和的面前。

  沈书和看着眼前印着接受贫下中农的在教育,扎根农村干革命的大红标语的搪瓷杯,心中惊涛骇浪。

  强忍着心中的激动,沈书和喝了药。

  “得,你先躺着,今天已经跟队长请假了,我先去上工了。”看着沈书和喝完了药,李静兰也该去上工了。

  “好,谢谢你静兰。”沈书和不动声色的说道。

  “客气啥。走了。”

  说完李静兰便离开了。

  沈书和躺在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看着屋内得装饰,墙上的大红标语,毛爷爷的画像,陈旧的木板桌这些都是那么熟悉。

  这不就是她当年下乡的时候住的地方吗?

  沈书和转头看着床头边上挂着的陈旧的日历本,厚厚的一本,上面赫然显得是1974年6月25日。

  1974年,沈书和下乡的第一年。

  为什么她会发烧,是因为昨天她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被一个男人揪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是秦斯。

  也是因为这一次救命之恩,她和秦斯慢慢的接触熟悉了起来。

  自己也因为秦斯的遭遇和性格所感动,爱上了秦斯,后来她不顾亲人朋友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秦斯。

  带着秦斯走出了这个乡村。

  曾经她以为秦斯是爱她的,因为他从不和自己红脸,从来不和自己争吵,她以为那是爱,现在看来,或许就是因为不爱,所以才不会在乎,才不会争吵。

  秦斯!

  现在她回来了,这一辈子,她不会再喜欢秦斯了。

  她不会再做任何人的替身了,秦斯,有本事你就自己走出这里吧。

  我沈书和不会再帮你了。

  沈书和闭上眼睛,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么这一次她肯定要好好的珍惜。

  什么狗男人都去死吧,她要为了自己而活!

  

第 3 章 再见秦斯

  躺了几天,沈书和接受了自己重返十七岁的事实,身体也渐渐好转了。

  “书和,你确定今天可以上工吗?”李静兰看着沈书和还略显苍白的脸。

  不得不说沈书和是好看的,精致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脸,如今更是多了几分病态的美。

  “我可以,我已经好了。”沈书和笑了笑,十分感激李静兰。

  李静兰比自己大了一岁,也比自己早一年下乡,当初李静兰在知道自己和秦斯在一起之后是反对的,但是当时自己沉浸在秦斯对自己温柔之中,根本不听别人的话。

  所以当时就和李静兰慢慢的疏远了,现在才知道,李静兰是真的对自己好。

  “那就好。”李静兰也放心了。

  知青所里面有八名知青,四名男知青,四名女知青,都是上面分配好的。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她们是两两住在一个屋子,李静兰和沈书和住在一起,屋子里面有两张一米五乘一米八的小床。

  李静兰和沈书和收拾好之后,就出门准备用过早饭之后就去上工。

  刚出门,就听到另一个女知青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们还怎么吃,你告诉我?”

  李静兰和沈书和对视了一眼,“今天早上是洛晓霜做早饭。”

  这个年代的早饭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锅的玉米糊糊,然后加上一个土豆。

  这就是一天的早餐了。

  而且她们的粮食是由一定的数量的,大家放在一起,每天规定了只能做那么多,做完之后,平均分配。

  这样的话既能保证自己不会乱吃,也能保证粮食够用。

  沈书和记得这个叫做洛晓霜的女孩,和自己一起来的,家里是挺有钱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下乡来。

  事实上她家以前也很有钱的,开公司的,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了,所以家里就倒闭了。

  自己则被分配到了这里当起了下乡知青。

  “你凶我干什么,我本来就不会做饭,我在家里都是阿姨给我做饭的。”洛晓霜嘟着嘴,一脸不满地说道。

  四个男知青站在那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毕竟对方还是个女孩子,但是自己今天的早饭又吃不了了。

  “怎么了?”李静兰和沈书和上前,李静兰开口询问。

  李静兰算是比较有资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好使。

  “李知青,你看,洛晓霜都干的什么啊,这个我们今天还怎么吃啊。”方才大骂洛晓霜的女知青叫做刘红锦,和李静兰是同一年来的。

  刘红锦平时就喜欢和洛晓霜对着干,但是洛晓霜人长得小,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人家有钱,所以知青所里的人都不会怎么大声跟她说话。

  只有刘红锦,第一天还好好的,还特别殷勤,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刘红锦大呼小叫起来了。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是沈书和知道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刘红锦一开始看中了洛晓霜家里有钱,希望能在她身上得到点什么。

  但是洛晓霜虽然是个大小姐,但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知道了刘红锦的心思之后就非常直白的拒绝了。

  然后刘红锦就开始针对洛晓霜了,这个还是自己和洛晓霜交好的时候,洛晓霜跟自己说的。

  至于为什么会和洛晓霜交好,其中还少不了秦斯。

  沈书和和李静兰往前跨了一步。

  看着铁锅里面的玉米糊糊,已经不能叫做玉米糊糊了,不过确实是糊了。

  “没关系,我可以弄好,谁来帮我烧个火?”沈书和抬头说道。

  “书和,你确定吗?”李静兰拉住了沈书和,眉宇间染上了几分担忧,若是没有得吃,她们就算是饿肚子也不会牵连到别人,顶多是责怪几声洛晓霜,但若是沈书和揽了下来那就不一样了。

  沈书和笑了笑:“放心吧,静兰,十分钟左右就好了。”

  “沈知青,我来帮你烧火吧。”一个男知青举手说道。

  “好,谢谢。”说着,沈书和拿起一个做饭的锅放到了几块板搭建的砖灶台上,然后说道。

  “刘知青,麻烦你烧火吧。”

  刘志点头:“好。”

  然后众人就看到沈书和拿着勺子把做坏的玉米糊糊一勺一勺的蒯到了锅里,用力的按平,一样的步骤来回十几次。

  终于把一锅玉米糊糊给弄完了。

  知青们看着沈书和一点一点的将方才放进锅里的玉米糊糊给翻了一面,方才还一言难尽的玉米糊糊忽然变得香甜起来了。

  十分钟过后,全新的玉米烙饼新鲜出炉了。

  “沈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刘志看着做好的玉米烙饼,由衷的夸赞。

  “没有,只是以前学过一点,只可惜没有富强粉,味道可能一般。”

  “没事没事,已经很好了,看着就很好吃。”

  “大家都分一分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工了。”李静兰松了一口气,招呼着知青们将做好的烙饼分了一下。

  然后大家心满意足的拿着烙饼,跟沈书和道谢之后就去上工了。

  刘红锦不满的哼了一声,拿着烙饼也走了。

  沈书和置若罔闻,和李静兰一起准备去上工。

  没一会儿洛晓霜也追了上来。

  “沈书和,你还挺厉害啊。”洛晓霜看着沈书和,眉眼带着笑意,并没有什么恶意。

  洛晓霜其实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家教和三观都是很好的,人也挺善良的,古灵精怪的,还记得洛晓霜有个青梅竹马,洛晓霜下乡一年之后就离开了,后来自己创办公司也有洛晓霜的帮助,反正洛晓霜人还是挺好的。

  “没有,从前学过罢了。”其实二十岁之前的沈书和厨艺并不好,嫁给秦斯之后,沈书和将公司交给秦斯打理了之后,才开始慢慢的学会了下厨,学会了做各种好吃的,就是为了能给秦斯吃。

  要知道,她曾经也是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只是没想到。

  “沈知青,好巧。”忽然一道声音传来。

  沈书和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让她熟悉又憎恶的身影。

  秦斯!

第4章 帮忙做饭

  秦斯并没有看向沈书和,好像并不在乎沈书和这个人。

  沈书和低着头也没有看向秦斯,双手紧握,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

  好歹她的上一辈是无疾而终的,但是一想到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作是别人的替身,沈书和就没有办法面对秦斯。

  秦斯啊秦斯,这辈子我们最好互不干涉,否则我不知道我会怎么对待你。

  “沈知青?”

  跟在秦斯身边的男子叫了一声沈书和的名字。

  沈书和整理好情绪,抬头,“梁同志有什么事情吗?”

  被称为梁大哥的男人叫做梁仁贵,和秦斯是好兄弟,当初自己也给梁仁贵一份很好的差事,让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但是秦斯对待自己的事情,梁仁贵知不知道,那就不得而知了。

  “你怎么知道我姓梁?”梁仁贵有些意外,毕竟她们知青就那么几个,所以他们认识知青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她们很少会认识他们这个村子的人。

  “哦,之前听别人叫过,所以就记下来了。”沈书和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认识我呢。”梁仁贵一双眼睛闪过一抹精明。

  沈书和笑得自然:“没有。”

  “这是秦斯,就是之前把你救上来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梁仁贵随即介绍了身边的秦斯。

  沈书和只看了一眼,便垂下了眼:“多谢秦,秦同志的救命之恩,他日定会好好报答。”

  秦斯淡淡的看了一眼沈书和,低声应了一声:“嗯。”

  不得不承认的是,秦斯是长得好看的,很高,脊背宽阔,长眉入鬓,一双眸子黑沉沉的,很深邃,最优越还是鼻梁,高挺,无关深邃,有一种野性的帅气。

  当初自己带他回城的时候,还受到了不少小女生的喜欢。

  或许自己当初之所以会喜欢他,也是因为喜欢他身上这种野性的帅气吧,可是谁又能想到......

  “若是两位同志,没有别的事情,那我们就先去领工具上工去了。”沈书和率先开口说道。

  说罢,也不等两人在说话,拉着李静兰和洛晓霜离开了。

  去晚了,就没有好的工具了,坏的工具会让人干活非常累,而且还事倍功半。

  “那个沈知青好像不喜欢你这一款啊,秦哥。”梁仁贵摸着头疑惑地说道。

  秦斯啧了一声,不满的看向梁仁贵。

  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和警告。

  梁仁贵耸了耸肩:“行,我不说了好吧。”

  ......

  “书和,你怎么对秦斯这么冷漠啊?”洛晓霜有些疑惑,秦斯怎么说也是沈书和的救命恩人,不应该热情一点嘛?而且秦斯看着还蛮帅气的,虽然没有自己的青梅竹马帅,但是在这个村子真的很不错了。

  沈书和眼底闪过一抹冷光,声音淡淡的说道:“没有,只是很正常的男女之间的交流罢了,若是太过热情,难免会让人产生怀疑。”

  李静兰看了一眼沈书和,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她也不说什么。

  洛晓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三人拿了工具登了记,就去地里干活了。

  “沈知青,你身体咋样了?听说你发烧了?”一个婶子看到沈书和她们过来了,便急忙上去询问道。

  沈书和记得这个婶子,春来婶,对她很好,对她很照顾,让她在这个陌生感受到了温暖。

  只可惜,春来婶自己过的并不好,当初她把一切都做好的时候,想着把春来婶接去和自己一起住的。

  但是却听说春来婶被她丈夫打死了。

  就在自己走后的第二年。

  想到春来婶悲惨的一生,沈书和鼻尖有些酸涩。

  “怎么了这是?若是不舒服,也不用来上工的。”春来婶一脸焦急的询问。

  沈书和吸了吸鼻子,“没事儿,春来婶,我只是鼻子有点不舒服。”

  春来婶松了一口气:“那就成,你也别逞强,不行就歇着。”

  “好,春来婶,我明白。”沈书和点了点头。

  然后春来婶就回地里了,不能让别人看到,不然的话,这可是消极怠工给,要被扣工分的。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就在劳动中度过了。

  或许是秦斯现在还没有想要把自己当作是替身或者是跳板的打算,所以没有出现在沈书和的视野中,

  沈书和也乐得其所,她只想继续重复上一世的事情,为创立公司做好准备,早一点把春来婶接走,

  至于秦斯,最好这辈子再无交集。

  洛晓霜自从早上的那顿早饭之后,就总是跟在沈书和的身边。

  “沈书和,我和你商量一件事情好不好?”洛晓霜说道。

  沈书和“你说。”

  “你帮我做饭,我给你钱。一次两块钱可以吗?”洛晓霜实在是不会做饭,她也不想总是被刘红锦那个女人说三道四的,看到今天沈书和的操作之后,她觉得沈书和一定是一个很会做饭的人。

  所以就想着如果沈书和帮自己做饭的话,那以后自己也不用被骂了。

  而且自己有钱。

  一次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两块钱,这个年代花钱都是一分一分的花,一家一年可能也就攒下来几块钱,所以两块钱真的很多了。

  确实很多了,沈书和答应了,因为她现在也很缺钱,至少现在很缺钱,而且她还想找机会去农场看看爸妈,上一世,自己就和爸妈见过一次,之后爸妈就因为受不了那里的艰苦环境生病去世了。

  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痛,而秦斯当时陪在自己的身边,也让沈书和对秦斯更加的喜欢。

  这一世她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健健康康的。

  “真的,行,那我一会儿给你拿钱。”

  她们做饭是轮着来的,男女都要,轮一次就是八天后,一个月有两次左右,一次做三顿饭,早中晚,所以一天就是六块钱。

  现在洛晓霜每个月有五十块钱的零花钱,一个月十二块钱对于洛晓霜来说不算什么。

  “好。”沈书和答应了下来。

  自然中午的午饭和晚饭都是由沈书和负责,大家几乎都吃的很开心。

  唯一的只有刘红锦不太开心。

第5章 供销社

  “沈书和,你怎么还帮着洛晓霜做饭啊。”刘红锦一看,晚饭还是沈书和做的,顿时就不高兴了。

  沈书和没有回答刘红锦的话,她对刘红锦的感觉不是很好,上一辈子两人的交集很少,只知道她总是在找洛晓霜的麻烦,后来嫁给了村子里的一个男人之后,刘红锦就不住在知青所了。

  沈书和的漠视让刘红锦很生气:“沈书和,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她帮我关你什么事情啊,你这个人很莫名其妙欸。”洛晓霜对刘红锦说道,若是自己做饭的问题,刘红锦说几句自己也就算了。

  但是她凭什么要说沈书和啊。

  刘红锦梗着脖子:“这是你的工作,为什么要帮你做,难不成你把你的工分给她吗?”

  她就是看不惯大家都喜欢洛晓霜的样子,不过就是因为洛晓霜有钱罢了。

  接着对沈书和说道:“沈书和,难不成你还成了洛晓霜的狗腿子?所以才会帮着洛晓霜干活?”眼神中还带着几分鄙夷。

  李静兰皱眉,低声呵斥道:“红锦,你说话太过分了!”

  四位男知青也觉得刘红锦说话有点过分了。

  刘红锦却说道:“本来就是,你看沈书和帮着洛晓霜做了三顿饭,不是狗腿子是什么?”

  “够了!”李静兰皱眉。

  “刘知青”刘红锦和刘志同时看向沈书和,沈书和看着刘红锦,刘志才发现刘知青不是在叫自己。

  “难道在刘知青的认知中,钱货两讫这种行为是属于狗腿子的行为吗?那我是不是认为刘知青在供销社买东西,供销社的人都是刘知青的狗腿子呢?”沈书和不紧不慢的说道。

  刘红锦红着脸:“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书和说的不够明白吗?那你也太笨了,我告诉你我除了工分,我还有钱,再说了,那几个工分算得了什么啊。”沈书和没说话,反倒是洛晓霜先说话了。

  众人一听原来是洛晓霜出钱让沈书和帮她做饭啊。

  这个行为无可厚非,只可惜,怎么不找他们呢,他们做饭虽然没有沈知青的好吃,但是也能吃啊。

  也不知道给了多少,不过洛知青这么有钱,肯定没少给,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刘红锦听到洛晓霜的话,脸又青又白的,一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最后只能摔门回去了。

  一个小插曲结束了,众人开始吃晚饭了吗,别说,洛晓霜这钱花得值啊,

  这饭菜真的感觉比之前的好吃的太多了,明明都是野菜和馍馍,但是就是比之前的要好吃。

  众人吃饱之后,还剩下一份,是刘红锦的,虽然刘红锦一直没出来,但是他们还是留给她的,毕竟这些粮食里面还有刘红锦的一份,要是不留,还不知道明天回传出什么来呢。

  之后便各回各的房间了。

  洛晓霜去村长家洗了澡,洛晓霜不洗澡受不了,因为洛晓霜是南方来的,宁愿花钱也要洗澡,所以洛晓霜几乎每天都要去村长家洗澡,一次五毛钱。

  一个月三十天就是十五块钱,这十五块钱是另外的钱,不算在她的零花钱内,这就是有钱人的底气啊。

  洗了澡之后回到知青所,这时候天色慢慢的也暗了下来了。

  回屋的时候刘红锦已经躺在床上了,洛晓霜也没有在意她,从自己的盒子里拿出了雪花膏给自己的脸和身体都给抹了一个遍,跟不要钱一样,擦完之后就径直回床上躺着了。看也没看刘红锦。

  刘红锦手上拿着一枚精致的胸针,额头上冒着冷汗,双手还在不停的发抖。

  等到洛晓霜平稳的呼吸传来,刘红锦才松了一口气,但是手上还是紧紧捏着那枚胸针不放手。

  轻轻抬手擦了擦自己额角的冷汗,呼了一大口气。

  你别怪我,谁让你这么有钱都不愿意给我一点,你这么多好东西,我拿一点怎么了。

  到底是资本家的女儿,资本家的都是都应该是属于人民大众的,所以我这不是偷,只是拿回来了属于我的东西而已,刘红锦想着。

  越想越觉得自己是对的,没有错。

  等到下一次出去就把这枚胸针给当掉。

  ......

  沈书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全是自己的从前,一点一滴的在自己的脑海中划过。

  每每回想,总觉得自己曾经真是个傻子啊,明明他表现得那么明显,但是自己却好像坚信对方爱着自己。

  现在真是觉得自己傻的可怜。

  沈书和闭着眼睛强制自己入睡,这个年头,大家每天白日上工,晚上除了聊天之外,早早的就上床睡觉了,也没什么娱乐活动。

  过了许久,沈书和才堪堪睡着。

  ——

  翌日

  “书和,要一起去供销社吗?”洛晓霜下了工之后,找了沈书和。

  “现在?”沈书和都有些不习惯了,好久没有听到供销社这个称呼了。

  “当然不是,明天呢,明天我们不是放假吗?要不要一起去供销社?”洛晓霜十分激动,因为这是他们来到这边第一次放假,也是她第一次去这里的供销社。

  沈书和想起来了,她们知青每个月都会有一次假期,明天正好是30号,所以是可以放假的。

  “也好。”沈书和点了点头,她刚好有些东西要买。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们一起去。”洛晓霜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也不怪洛晓霜这么有活力,洛晓霜干活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每天也就挣两三个工分,小孩子都比她多。

  能有什么办法呢,她总是喊累,队长也不能强迫她,人家也不靠工分生活,下乡也是实属无奈,队长表示分到洛晓霜也是他倒霉。

  希望下一次再分配知青的时候还是分配一些能干的吧。

  “书和,晓霜找你说什么?”李静兰在小河边洗了手上来,看到洛晓霜一脸开心的走了。

  “她约我明天去供销社,你要去吗?”沈书和问道。

  “去吧,刚好,我家人可能寄东西过来了,我顺便也给家人寄点东西。”李静兰想了想说道。

  “好,那我们明日一起去。”沈书和说道。

  “好。”

第6章 再遇

  “书和,你今天去供销社准备买什么阿?”洛晓霜十分熟稔的挽着沈书和的手臂。

  两人表现得好像是多年的好友似的。

  “还不知道,去看看再说吧。”沈书和说道。

  洛晓霜点了点头,随后自顾自地说道:“我要买雪花膏,我雪花膏快要用完了,我还要买麦乳精,还有......”

  洛晓霜列举了一大堆东西,听上去可是要花不少钱的,但是谁让洛晓霜有钱呢。

  但是尽管如此,身边的李静兰还是觉得很震惊。

  “洛知青,你买这么多东西,身上带够钱了吗?”李静兰算是一个大姐姐,操心阿,生怕洛晓霜没带够钱。

  “带了呀,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带上了。”洛晓霜拍了拍自己身侧的军绿色挎包,上面还印着红色的“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

  李静兰没话说了。

  洛晓霜好像是个话痨,一路上吱吱喳喳的就没停过。

  沈书和和李静兰偶尔附和两句,

  一直到了村门口。

  “还没上车的,赶紧了啊,马上要走了。”赶着牛车的大叔吆喝道。

  沈书和她们加快了脚步,上了牛车。

  牛车空间有限,都是人挤人的,因为去镇上的牛车就这么一趟,所以大家都是挤着坐的。

  “你坐中间吧。”沈书和拉着洛晓霜坐在了自己和李静兰的中间。

  洛晓霜方才还很为难,因为她有一点点的洁癖,她不喜欢挨着那些人那么近。

  倒也不是看不起她们,就是心里接受不了。

  沈书和的动作无疑是在拯救洛晓霜。

  洛晓霜十分感激的看向沈书和。

  “沈知青阿,身体好些没阿?”大叔赶着牛车走了起来,可不算顺畅,这个年代的道路坑坑洼洼,到处都是突起的石头。

  牛车时不时颠一下,就非常要命阿。

  但是即便如此也无法抵挡住大婶们聊天的欲望。

  沈书和看向方才询问自己的婶子,其实很多人自己已经记不清楚。

  “多谢婶子关心,已经好多了。”

  “沈知青阿,听说是那个秦斯救的你,是的伐?”另一个婶子,满脸好奇的询问道。

  眼神中可没有一丝善意。

  沈书和神色淡淡:“是。”

  这是她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如果这辈子秦斯不在和自己有交集,那么她不会将上一辈子的过错施加给他。

  “哎呦,那岂不是要那个什么身什么许阿,就是你们知识分子说的那个是啥来着?”

  “阿翠婶,我闺女说了,那叫做以身相许。”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嫂子在旁边附和道。

  “就是伐,就是伐,秦斯那小子肯定都把你看光光咯,那以后肯定是要嫁给秦斯的伐。”阿翠婶不是本地的,所以说话带着很严重的外地口音。

  “阿翠婶,话可不能乱说。”

  阿翠婶的话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总之让沈书和她们的脸色都变了。

  李静兰则忍不住开口。

  “那日,秦同志把沈知青救上来的时候,好几个人见到了,沈知青身上穿的多,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出来什么,阿翠婶你这样说,可是在污蔑沈知青的清白。”

  “李知青,别那么严肃嘛,咱们不是说一下而已嘛。”那个年轻一点的嫂子说道。

  “王大嫂,说归说,别拿女同志的清白开玩笑。”李静兰虽然平时态度温温和和的,但是若是冷了脸也是很吓人的。

  王大嫂瘪了瘪嘴,嘟囔道:“你着什么急,指不定人家就喜欢呢。”

  沈书和的眼神落在王大嫂的身上,带着几分冷意:“王大嫂是吧,秦同志救我,我自然是感激的,但是以身相许已经是旧封建社会的事情,现在是新社会了,主席同志也已经说过了,你现在还提出这种旧思想,可是要不得阿。”

  “你别乱说,我可没有。”王大嫂虽然没读过书,但是也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也知道封建思想的严重性。

  “没有吗?难不成是我听岔了?”沈书和反问道。

  王大嫂梗着脖子:“那当然。”

  沈书和微微挑眉:“那就姑且是我听错了吧。”嘴角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格外的吓人,特别是王大嫂。

  沈书和是个读书人,若是真的闹起来,自己估计说不过她。

  所以王大嫂选择了闭嘴。

  其他人方才也只是看好戏,毕竟她们跟知青的关系一般,但是也不想得罪人。

  现如今看到沈书和这般伶牙俐齿,更是知道眼前的知青不好惹。

  而角落里的刘红锦则一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甚至不敢抬头看向沈书和她们那边。

  有了前车之鉴,牛车上很安静,一直到了镇上。

  洛晓霜一下牛车就吐了。

  “喝点水吧。”沈书和和李静兰帮洛晓霜顺着后背。

  洛晓霜脸色苍白如纸。

  洛晓霜喝了几口水之后可算是好点了。

  “呜呜呜,我再也不出来了。”洛晓霜出发之前多开心,现在就有多难过,坐牛车实在是太痛苦了,晃得她的胃不停的翻滚。

  “没事了没事了,好点了吗?”沈书和询问道。

  “我没事了。”

  洛晓霜哭丧着脸说道。

  “习惯了就好了,这边总是这样的。”李静兰也说道。

  “习惯不了,我以后还是不出来了。”洛晓霜一脸抗拒,

  沈书和和李静兰相视一笑。

  让李静兰意外的是,沈书和竟然没有任何一样,其实她刚开始的时候也和洛晓霜差不多,只不过没有洛晓霜那么严重。

  但是沈书和好像一点事情也没有。

  正当李静兰疑惑的时候,一道声音插了进来。

  “欸,好巧啊,沈知青,又遇见你们了。”

  闻言,沈书和等人抬头望去,就看懂了梁仁贵和秦斯。

  沈书和眸子暗了暗,微微垂眸,点了点头。

  李静兰也是朝着他们点了点头。

  对于秦斯会出现在这里,沈书和丝毫不意外,因为梁仁贵家里有二八大杠。

  “梁同志,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先走了。”沈书和拉着洛晓霜急匆匆离开了。

  “欸。”梁仁贵还没来得及叫呢,人就走远了。

  沈书和不愿意和秦斯待在一起,因为每每见到他,就会想起自己充满玩笑和悲哀的上一世。

  所以如果可以她这辈子不想看到秦斯。

  秦斯看着匆匆离开的沈书和,心里产生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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