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本报从广州市天河区政府获悉,曾引发较大关注的广州市天河区6•21广昌楼脚手架坍塌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6月21日,广州市天府路广昌楼东面外立面装修改造施工现场部分脚手架突发坍塌,造成6名作业人员受伤(4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3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广昌楼位于天河区天府路,属于单体楼,框架结构,现有住户63户,没有物业服务,由于外墙脱落和渗水较为严重,经全体业主商议决定对广昌楼进行整体修缮,工程款由全体业主集资。2023年底经多方比价,涉事装修改造工程发包给了蔡某龙,蔡某龙以广东鑫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该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蔡某龙并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通过联系王伟园,并支付了王伟园2.38万元费用,之后王伟园向蔡某龙提供了广东鑫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和盖有该公司公章的施工合同等资料。
蔡某龙承包涉事装修改造工程后,又将脚手架搭设施工项目发包给贺某军个人。同样,贺某军也不具备承接脚手架施工相关资质。
本次事故涉事脚手架由贺某军负责组织,搭设作业人员6名,经查,涉事脚手架搭设施工期间其实只有1人具有建筑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其余5人均不具有操作资格。
经查明,2024年6月21日下午,蔡某龙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在天府路广昌楼东面外立面实施外墙贴瓷砖作业。15时11分左右,东面电梯右侧位置的部分脚手架突发坍塌脱落,造成脚手架上作业人员被困,事故共造成6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4名重伤,2名轻伤。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涉事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结构不合理,且在投入使用后,施工作业过程中未按规范使用,违规组织施工,在违规搭设和违规施工的联合作用下,导致部分架体不稳突发坍塌。
此外,违规搭设脚手架、违规使用脚手架、无资质承揽建筑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岗位无证上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等,也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由于违规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人员和企业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发现,有3人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涉嫌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建议移送公安依法处理。分别是蔡某龙(涉事装修改造工程实际承包人)、贺某军(涉事脚手架搭设施工承包人)、张某春(涉事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员)。
广东鑫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出借资质行为,由有关部门继续跟进查处。调查中发现的涉嫌私刻公章的行为,由当地公安另案侦查。(文|中国基建报 刘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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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出了事故就是无资质[流鼻涕]
已经有营业执照和资质施工单位,现在很多很多都是发给第三方公司吗?
司空见惯
就这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