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阴阳师·晴雅集》电影角色形象著作权授权许可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
某传媒公司获得该片电影角色形象的授权,在授权商品的外包装及产品宣传海报、视频上使用。然而,该电影因导演郭敬明卷入抄袭风波被下线,涉事传媒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底许可使用费和违约金、损失赔偿。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裁定,将导演抄袭行为导致电影下线的情形归入被授权方可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认定授权方违反了诚信履行原则。
据了解,《阴阳师·晴雅集》改编自日本作家梦枕貘《阴阳师》,电影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中国内地上映,由郭敬明执导,赵又廷、王子文等领衔主演。该片在豆瓣电影网分数为5.1分,仅上映11天就被全网下架。彼时,郭敬明正陷入抄袭风波。
2020年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在微博发布了一封名为《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的联名公开信,高群书、白一骢、江洋等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合署名,指向于正和郭敬明。此外,早先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成立,于正的电视剧《宫锁沉香》抄袭琼瑶的《梅花烙》成立。但两人面对法院的判罚,都选择了接受赔偿,但拒不道歉的态度。2020年12月31日,两人前后在微博就抄袭事件道歉,引发网友热议。
知名编剧汪海林曾在微博上表示,《晴雅集》投资额在3亿元至4亿元,票房“需10亿以上”才能“回本”。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结果显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于2021年3月8日解除,某电影公司向某传媒公司返还款项8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某电影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涉案电影的上映情况与涉案合同的履行存在重要关系,因电影导演的抄袭行为导致电影下线的,某传媒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涉案形象使用授权合同。某电影公司在涉案电影因导演的负面行为被联合抵制不再排片放映后,并未通知某传媒公司协商沟通合同履行等相关情况。因此,一审法院认定某电影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并无不当。故二审维持原判。
校对:冬平 记者:邢媛 编辑:邢媛
这个人写书抄袭!拍电影也抄袭!狗改不了吃屎[笑着哭]
赶紧把这不男不女的货封杀了吧,不要再扭曲年轻人该秉承的人生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