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本事就过来啊!看我不砍了你们!”
2018年8月6日,北京市大兴区一家制药公司的保安室门口,来了一位手拿菜刀的疯狂男子。而他之所以做出这样疯狂的举动,仅仅是因为保安撵走了他的狗。
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警察到来后竟然判定两位保安故意伤害,要对保安进行刑事处罚。狗主人甚至向保安索赔20万!
两位保安最后的结局如何?这件事又是如何收场的呢?
保安因制止手拿菜刀的男人,被判故意伤害2018年8月6日,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局,受理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此次事件的双方分别为北京市大兴区一家制药公司的保安闫孝峰、于世生,以及大兴区居民杨云。
当日上午七点半左右,正在值守的闫孝峰,突然看到杨云拿着菜刀冲向了他,赶忙提醒和自己一同值守的于世生。
两人见状慌忙跑向保安亭进行躲避,却没想到他们刚刚进入到保安亭中,杨云就冲到了门口。为了确保两人的安全,闫孝峰立刻关上了保安亭的门。
可闫孝峰深知保安亭的门并不牢固,即使挡得了一时,也没办真正确保他们的安全。毕竟,杨云现在情绪十分激动,如果他拿起菜刀砍向保安室的门,由塑料和玻璃组成的保安门,很快就会被击破。
更何况现在正是制药厂上班的高峰期,如果杨云一怒之下将目标对准其他人,将会十分麻烦。想到这里,闫孝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起保安室中的防暴钢叉,打开了保安室的门,利用钢叉将杨云向外推。
一旁的于世生见状,也拿起了橡胶棍,敲击杨云的胳膊,企图让他丢下菜刀。
由于杨云手中拿着菜刀,闫孝峰十分害怕他会突然暴起,因此一直死死的卡住杨云向外推。
可杨云丝毫没有退让,他拿起手中的菜刀就砍向了防暴钢叉,防暴钢叉的“U”型头被折断。巨大的反震作用,也让杨云的身形顿了一顿。
眼见防爆钢叉的“U”型头被折断了,闫孝峰慌了神,拿起手中没有头的钢叉,一个劲儿的把杨云往外推。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闫孝峰太过紧张,并没有注意到杨云的后退速度,一时不慎让钢叉扎破了杨云的胸膛,划伤了杨云前胸的肌肤。
打斗声引起了制药厂中其他人的注意,最先赶来的,是公司的库管员徐敬业。徐敬业看到三人的手中都拿着东西,没办法上前劝阻,愣在一旁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恰巧此时,杨云在闫孝峰钢叉的推动下,已经退到了公司大门外。闫孝峰看到徐敬业后,便告知徐敬业让他关上公司的大门。
徐敬业闻言,赶忙跑进了保安亭中,关上了公司的大门。
此时,公司门口已经聚集了几个同事,在他们的劝说下,杨云三人才放下了手中的武器,可依旧在对骂。直到警方赶来,三人才被带回派出所,接受相关调查。
而杨云因为手臂疼,在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后,去医院进行了相关诊治。
由于牵扯到打架斗殴,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在仔细的检查过杨云的情况后,法医最终判定杨云因左尺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前臂软组织损伤、前胸部皮肤裂伤,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而闫孝峰、于世生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最终,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以闫孝峰、于世生二人故意伤害立案,正式开始介入调查。
然而这么一调查,警方震惊地发现,三人之所以这么大打出手,起因竟然仅仅是因为一条狗!
因撵走未栓绳的松狮狗,保安面临20万元索赔今天早上七点左右,闫孝峰和于世生准时来到了制药厂的保安亭中上班。他们照例打开了制药厂的自动门,准备迎接制药厂员工的到来。
可谁曾想,就在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是一条没有栓绳的松狮狗。
我们都知道,松狮狗属于大型犬类,而且极具攻击性。由于害怕松狮狗会造成潜在的危险,闫孝峰和于世生二人决定将松狮狗赶走。
“狗,出去!”他们大声的冲那只狗喊叫,想要恐吓它离开。可那只松狮狗却无动于衷,自顾自地在公司的草坪上玩耍,还抬起腿撒了泡尿。
这让闫孝峰二人又好气又好笑,如果不把这只松狮狗赶出去,还不知道它会做出什么更离谱的事情呢。
可无论他们是跺脚驱赶,还是作势要踢那只松狮狗,那只松狮狗都无动于衷。想到狗都害怕人们拿石头砸它们。闫孝峰便弯下腰去,作势要拿起石头砸向那只的松狮狗。
“你干什么呢?凭什么砸我家狗!”一声吆喝声打断了闫孝峰的动作。
“这是你家的狗呀,出来遛狗也不牵好狗绳,多危险呀”闫孝峰好声好气的说道。
哪知杨云不屑的看了闫孝峰一眼,还侮辱闫孝峰就是个看门的狗,还不如他家的狗金贵。要是他家的狗被闫孝峰砸坏或是吓坏了,把闫孝峰卖了都赔不起。
闫孝峰一听到杨云这样说,瞬间火气就上来了,便说他只是佯装砸狗,怎么狗看不懂,杨云也看不懂。
这下可彻底把杨云惹恼了,冲上去就和闫孝峰扭打在了一起。于世生见状赶忙上去劝阻。
可还没等于世生制止,杨云拿起路旁的塑料路障就要砸向闫孝峰。于世生一看情况不妙,赶忙将杨云踹倒在地。
此时的松狮狗,许是看到自己的主人受了欺负,便从公司的草坪中出来了,来到了公司门口。
杨云眼见自己打不过闫孝峰两人,便和自己的狗在路边转悠了一会儿,离开了这里。
闫孝峰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也没有太在意。可是却没有想到,仅仅过了半个小时,杨云就折返了回来,手里还拿着菜刀,这才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而杨云告诉警方,他被两个保安揍了一顿后,越想越气,感觉他们是仗着人多,欺负自己一个。所以想在路边找个武器,好好教训一下两个保安。
可是他在路边转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武器。只好回到家中去找。可是他找遍了家中所有的角落,也没有找到趁手的东西。杨云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所以一怒之下,就从厨房拿起了菜刀,重新来到了保安亭这里。
杨云表示,自己的本意是借助菜刀壮壮自己的胆,并没有要伤害他们的意思,可两位保安的反应太过激动了。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警方认为这件事情闫孝峰和杨云双方都有过错。因此,杨云被判处行政拘留10日,而闫孝峰两人因为给杨云造成了实质的伤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事处罚。
双方对此都没有什么异议。毕竟,在闫孝峰看来,确实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杨云受伤,他甚至主动提出愿意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赔偿杨云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可让闫孝峰没有想到的是,杨云竟然狮子大开口,要求他赔偿相关费用共计20万元。
闫孝峰又怎么会同意杨云的要求,如果他有20万又何必还在这里当一个小小的保安呢?
眼见闫孝峰翻脸不认账,杨云十分生气,双方就这个问题一直争议不下。
由于事情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018年10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将此案移送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而让闫孝峰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次起诉,让事情迎来了反转。
法院推翻之前论断,故意伤害改为正当防卫在详细了解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后,检察官周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她认为闫孝峰和于世生二人在这次的案件中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判定为故意伤害。
但由于此案件争议较大,一直没有得到最终的审判结果。12月13日,在兴区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委员会讨论该案上,大家再一次对于这个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提起自己判定闫孝峰二人属于正当防卫的理由时,周宇认为,这个案件应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析。
第一个阶段,是属于双方的打架斗殴,与本案无关。他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第二个阶段。
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突然看到一个人拿着刀来到了自己的面前,威胁说要砍了我们。那么此时,我们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属于正当防卫。
而反观闫孝峰的这个案子,也属于这种情况。杨云拿刀冲向他们,他们进行必要的防御是应该的。因此,闫孝峰当时的做法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但也有人认为,当时闫孝峰和于世生两人已经进入了保安亭中,他们只要关上保安室的门,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可他们却拿起武器主动出手,这怎么看都属于故意伤害。
对于这个观点,周宇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法律上通常所说的正当防卫,不仅仅只局限于防守,也可以进行必要的回击。
保安室的门并不能有效保证,闫孝峰和于世生两人的人身安全,一旦杨云破门而入,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中闫孝峰二人肯定性命难保。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他们主动出击也情有可原,属于正当防卫。更何况他们所用的钢叉和橡胶棒都属于国家规定的正当防卫工具。
如果在受到人身威胁时,使用这些正当防卫工具也属于故意伤害的话,那这些正当防卫工具生产出来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闫孝峰和于世生两人,本就是制药厂聘请的保安,肩负有保证其他员工安全的重要责任。而杨云当时拿着菜刀,极有可能会威胁其他员工的生命安全。闫孝峰二人出手,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果保安履行自己的职责都要受到处罚的话,那么保安这个职业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之后再遇见类似的情况,又有哪个保安还会站出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呢?
除此之外,还有人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杨云当时只是想吓唬一下两个保安,并没有打算对闫孝峰两人动手,这并不符合正当防卫发生的条件。
但周宇认为,他们看待问题的时候,不能只从一个视角出发。想与不想是杨云主观上的问题,但杨云手中拿着菜刀,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到了闫孝峰两人的人身安全,所以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最终,检委会达成统一意见,闫孝峰、于世生二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刑事拘留改为取保候审,并对闫孝峰、于世生做出不起诉决定。
总结古语有言“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公平公正是法律存在的意义,也是每名执法人员,应当推崇的准则。而闫孝峰、于世生之所以被免除了刑事处罚和巨额赔偿,正是因为检察官们严谨细致的论证。而也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让法律的公平公正真正的体现了出来。
而闫孝峰二人之所以会摊上官司,一方面是因为杨云出言不逊,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三人都太过冲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太过冲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也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敢于同不法的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相信,法律终究会给所有人一个最合理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