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治理的不断深入,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安全风险日益凸显。根据网上公开信息初步统计,2018年到2022年,共发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事故150多起。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环保设施在设计、安装、运行、检维修等环节不规范,运行阶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2023 年 3 月浙江省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14 号),要求全面排查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 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施重大安全风险,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领域缺乏相应的标准,为加强工业企业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拟制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总则》,对环保设备设施设计诊断的诊断程序、诊断内容和诊断结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为企业和第三方开展环保设备设施设计诊断提供了依据。
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标准的起草是基于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实际基础上,对总体要求、设计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检维修管理、退役拆除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指导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其中,运行管理规定了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识别、安全设施管理和药剂管理的具体要求。
安全设施管理十大要点包括:
1.处理工艺的主要控制参数(如温度、压力、浓度、流量、pH 等)应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设施及自动控制系统。
2.可能产生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设置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和机械通风设施。
3.涉爆场所应设置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和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的设施。
4.各种机械设备裸露的传动部分或运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或设置防护栏杆,周围应保持一定的操作活动空间。
5.应设置防滑、防坠落、防辐射、防静电、防烫灼等防护设施。
6.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7.建(构)筑物的走道、钢梯、防护栏杆及平台等应符合规定。
8.建(构)筑物应设置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并按 GB 50057 规定设置防雷措施。
9.应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救援设施和逃生设施。
10.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规定。
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为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依据,具有创新性,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并且明确了相关方管理和变更管理的具体要求,对工业企业设施的安全管理具有指导意义,有利于企业提高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为企业和第三方开展环保设备设施设计诊断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