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香港回归祖国的怀抱已经过去27个年头了。尽管香港早已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管治,然而要去除英国留在香港的殖民烙印却依然任重道远。就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向立法会提交的《2024年成文法条例草案》中提到建议废除或取代英国管治时期法律中遗留下来的“女皇陛下”、“总督”等过时提述。这是香港长久以来去殖民化迈出的历史性一步,但也反映出香港去殖民化工作的任重道远。
想不到香港回归27年后当地法律中竟仍有保护英国女王权利的条款。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中有一条叛逆罪。这一条规定杀死、伤害或禁锢限制女皇陛下的活动即构成“叛逆罪”,更离谱的是这一条还规定“意图做出上述行为并公开表明意图”也构成“叛逆罪”。这种规定就属于典型的“想也不行,想也有罪”。所谓的“叛逆罪”因此就成了一种口袋罪:任何人只要表现出对英国女王政府的反对意思想法都可以往这条罪名靠。
英国当年在殖民管治地区大力推行这项罪名。除了香港地区之外新加坡、印度等地的法律都有类似的罪名。在英国殖民管治地区任何反对女王政府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即使没付诸任何实际行动,但只要在公开场合说出这种想法就是犯罪。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国本土并不存在这条罪名。英国本土公民甚至可以自由讨论是否有必要保留王室这样的话题,但这样的话题在英国殖民管治地区属于绝对不可触碰的禁忌。
如果说1997年香港回归以前我们对这一条款再不满也还管不着,那么香港回归以后这一条款就理当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话说香港作为中国领土有什么理由需要保护英国女王的权利呢?当然英国女王如果真到香港来了肯定会享有生命权、名誉权等基本人权。这是因为在中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地区内会依照中国法律保护在我国的外国公民合法权利。换句话说英国女王就是真来了香港也只能享受我国法律对其他外国公民一视同仁的保护。
除此之外英国女王不应当在中国享受任何法律上的特权。香港作为中国领土却在回归后27年内始终保护着一位外国元首的法律特权岂不是很荒唐吗?这样的荒唐事却真真正正发生在现实中。恐怕英国人都想不到当初被他们殖民剥削的一群人竟对他们的“女皇陛下”如此“衷心”。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众所周知香港在历史上曾被英国殖民管治百余年。在英国管治时期香港不可避免会受到英国文化的影响。
英国管治时期香港的教育中融入了对对英国王室的效忠意识以及基督教文化的相关灌输。那时香港各种场所都挂着英国女王的画像,港币上印的也是英国女主的头像。香港孩子从读幼儿园起就被英国修女带着做祷告。英国通过反复宣传灌输使一部分香港人在思想上逐渐英国化。时至今日有些香港人仍难以去掉身上被殖民的深深烙印。英国在香港留下的殖民烙印最直观的象征就是法官头上的假发。
语言、着装、步操这些东西是最能直观体现文化的。为什么当年清军入关非要强迫汉人留辫子?就是要在发型服装上压制汉民族的传统文化。香港作为中国领土却保留着英式步操、服侍本就是不正常的。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中央并没强迫香港改,而是以充分的耐心等待香港自想自改。这一等就是20多年。2022年香港回归25周年之际香港入境事务处、海关消防处、惩教署、警队等多支纪律部队开始全面采用中式步操取代以前的英式步操。
在操练过程中回答长官提问时所用敬语也不再是英语“Yes, Sir!”,而是用汉语普通话或粤语方言回答“是,长官!”。“向右看齐”、“向前看”等步操口令也由英语改为汉语。英国管治时期的代表性事物除了步操口令还有法官头上的假发。在港剧中能看到香港的法官和大律师在开庭时和参加一些特殊公职活动时都要佩戴假发、穿法袍。香港法官、律师这种发型着装源自于英国的司法传统。
法官戴假发的传统起源于欧洲,但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很早就抛弃了这一传统。法官戴假发就逐渐成为英国及英属殖民地的特色产物。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后就抛弃了假发。1988年以后澳大利亚也开始逐渐抛弃假发。2002年末英国高等法院针对服饰问题进行民意调查:绝大多数人认为刑事法官可以戴假发穿法袍,而民事法官则无需戴假发。2008年英国废除了司法假发。如今英国法官、律师不用戴假发都已过去十多年了。
2021年1月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就曾指出:香港在已回归祖国23年后必须抛弃假发。这是香港与祖国大陆接轨的需求,也是香港与世界接轨的需求。如今包括英国在内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庭都抛弃了假发,那么香港继续保留这玩意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如今又过去了4年香港法官头上的假发还是没摘下来。法官头上的假发直观反映出香港去殖民化工作的任重道远。
香港回归27年后才开始准备在法律中删除“女皇陛下”、“总督”等明显过时的殖民化字眼可见去殖民化工作推进得有多艰难。更何况香港目前只是准备这样做,而并不是已经这样做了。香港特区政府只是在向立法会提交的《2024年成文法条例草案》中提到要删除“女皇陛下”、“总督”等字眼。请注意这只是一份草案。这份草案能否在立法会获得通过还不好说。事实上草案的措辞本身就值得玩味。
草案的原话是建议废除或取代英国管治时期法律中遗留下来的“女皇陛下”、“总督”等过时提述。这只是一种建议,而不是已通过的法律。按说香港早就该立法废除与英国女王相关的条款了,可时至今日要通过这样一项法案竟仍存在客观的现实困难。这一切都证明香港的去殖民化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但另一方面我国始终没停止过去殖民化进程。相信香港在去除殖民烙印后会拥有更加光明自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