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车上消失的女高中生,1992年三门峡“2·20”碎尸案侦破始末

金州小女 2024-02-23 11:51:02

1992年2月20日下午,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乡新兴村的一名老汉路过村子北侧一过水涵洞时,看到过水涵洞边有类似于人的肢体,把他吓了一大跳。为了确认这个物体是什么,这老汉又走上前仔细看了看,洼沟内的确是几块鲜血淋漓的人肢……

三门峡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火速派出大量警力赶赴现场。

现场位于洼沟内,沟深31米,是70度陡坡。经勘查现场,在25米深处发现上肢和一个臀部,在沟底发现左、右小腿部共6节被肢解的无名女尸块。

经法医鉴定尸块发现:

1、尸块环臂、环膝、环髋分割,各部尸块断面水平光滑,创缘整齐,是连续切割,分析作案凶器为刃长、体薄的较大利器,作案分子有一定屠宰技术或解剖知识;

2、尸块新鲜,表面无血迹,断面肌肉为鲜红色,边缘部分轻度风干,结合当时的风力,分析死亡时间为2天-4天(即16日-19日死亡);

3.根据各部尸块长短,推断死者身高140公分~150公分;

4、根据尸块表面特征及耻骨发育情况,分析死者年龄为16岁~20岁之间,体态稍胖,皮肤较白;

5、死者左手指甲修剪整齐,无名指甲长出指头0.6厘米,小指指甲长出指头0.7厘米,分析死者为非体力劳动者;

6、死者子宫被挖出,下身处女膜是陈旧性破裂,结合年龄特征,分析死者生前作风不检点。

临场分析认为:无名女尸块分割整齐,作案时间较长,杀人第一现场应在室内。

现场勘查仔细,尤其是法医人员的工作值得称道。本案法医运用娴熟的知识,正确地认定作案人具备屠宰或解剖技术,准确地由尸块判断出发案时间、被害人年龄和身高及被害人为非体力劳动者、生活不检点等,使侦查人员在寻找尸源及排查嫌疑人时心中有了数。

“2·20”专案组鉴于现场距铁路干线、公路干线较远,不可能是外地作案人作案后长途移尸,分析第一现场就在市区内或郊县农村。专案组遂决定立足现场,立足本地,以查找死者尸源为重点,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1、技术人员继续检验尸块,处理左手指纹,发现可查特征。

2、派专人检索本地失踪女性登记及外地协查通报,以发现特征相符的失踪女性。

3、通过电视、广播有保留地公布尸块特征。

2月21日晚上,一则认尸启示同时在三门峡市电视台、广播站播出,市区内立刻掀起一股强大震波。

无名尸体案件,首先要查找尸源。本案相当复杂,为野外无名尸体案件。侦查人员通过在媒介上发布认尸公告的方法,查清了尸源,越过了侦破案件的第一道门槛。

2月22日下午,高庙乡小安村小下组马素梅母亲来到市公安局反映:女儿马素梅,19岁,市一中高三学生,单独租房居住,现找不到本人。马素梅平时不检点,同男孩子谈对象常谈到家里。

同时马素梅的好友宁某也到公安局反映:马素梅身上汗毛较浓,二拇脚趾较长。侦查人员让宁某辨认尸块,宁某肯定死者是马素梅。

专案组围绕马素梅进行调查,获得了以下情况:马素梅与同学刘正军谈恋爱,经常谈到很晚。马素梅的日记本反映出在马素梅告诉刘正军自己曾失身后,二人关系出现摩擦。

刘正军的疑点上升。

侦查员在马素梅的学校调查时,马素梅的政治教师反映,前10分钟还见到马素梅。访问马素梅的房东,也称“正月十四日上午,见马素梅在房内洗漱”。

二人反映的情况与前面调查情况截然相反,到底谁是谁非?

侦查人员分析认为,马素梅的线索不能轻易放弃,必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查到底。

经询问刘正军后,刘正军交待马素梅正月初九去他家住了4天,正月十四日下午送马素梅乘5点钟的通勤火车去市区,坐木座乍厢二人座第二排。马素梅的对面坐一穿黑夹克的青年,茶几上放一瓶酒。当时马素梅让刘正军一块去市区租房居住,刘正军因身上没带钱,答应第二天去。当晚刘正军借到钱后乘晚上12时火车于凌晨1时到达马素梅租房的院子,在屋里正和姘头睡觉的房东大儿子林某不让他进,之后刘正军到亲戚家过夜。第二天刘正军去找马索梅,却一直找不到人。

侦查人员迅即进行调查,马素梅到刘家居住和刘正军于正月十四日下午送马素梅返回市区以及刘正军坐晚12时火乍到市区的情况,经查实无误。房东大儿子也证实刘正军所讲的情况。

至此证实,马素梅在史家滩上车无误,马的教师见到马素梅和马的房东正月十四日见到马素梅的证言不能成立。

证人证言出现失误。本案遇到了错误证言,干扰了侦查的情况,不过本案中证人并非有意伪证。侦查人员遇到矛盾证言时,没有偏听偏信,而是多方取证,落实了证言。

那么,马素梅上车以后的踪迹在哪里?

该通勤列车行程仅37分钟,中途只在大安停车,始发站吏家滩距刘家近,中途站大安距马素梅家近,马素梅偷偷在刘家住了4天,显然不好意思让家人知道。况且上车伊始,马素梅要刘和她到市区居住,上车时也未遇见特别熟识之人,因此马素梅不可能从始发站下车,也不可能中途下车,那么马素梅在车上的活动及下车后去向就是侦破此案的关键。

于是侦查人员作出了以下三种推断:

1、马素梅上车后遇见熟人,下车后随同回家被害;

2、马素梅被车上作案人诱骗带回家中遇害;

3、马素梅下车后单独到朋友家遇害。

基于此推断,侦查人员把重点放在了火车上,力争使当日乘客定人定位。

经组织乘务人员辨认照片,有人提供:正月十四日下午车还未开时,看见马素梅在木座车厢倒数第一排外与一男青年讲话(判断为刘正军)。连续调查当日乘车的马的同乡乘客,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这时十一工程局职工赵某反映,正月十四日她坐在车厢后边,经辨认照片肯定马素梅当日坐她斜对面,马素梅对面赵邻座坐一穿黑夹克的电厂工人,主动与马搭讪,还说下车后要骑自行车送马素梅走。

侦查人员在电厂座谈时,听说一个叫佟建陆的青年也在电厂工作,立刻引起了警惕。该人父母双亡,性格粗野,杀过猪卖过肉,1988年侵犯自己的女友,稍有不顺,差点掐死对方。后又玩弄一妇女,在家里锁了5天,被劳教3年。

侦查人员找到佟建陆后,让其辨认马素梅的照片,佟否认认识她,但神色紧张。进一步询问其正月十四日的活动,佟建陆说十四日他与工友张某、朱某一同坐车后回家。

侦查人员找到张某、朱某,两人反映佟建陆坐马对面,车上搭讪情况与前面所获情况一致。下车后,二人见到佟建陆与马素梅一同下车,并看见佟建陆带着马素梅一块走了,

侦查人员马上了解佟建陆的情况,发现佟建陆的作案嫌疑最大,遂决定立即传讯佟建陆,同时派出侦技人员秘密搜查其住处。

刑侦人员发现其住室内清扫非常干净,有较浓硫酸味,灶房、厕所墙壁2米以下有凌乱的粉刷新印,表层无任何浮灰着落,薄层处有点状印迹,经试验有血液反应。指挥部得知后,遂命令侦技人员撤出,变秘密搜查为公开搜查。

指挥部为什么要变秘密搜查为公开搜查呢?

因为秘密搜查和公开搜查的效力是不同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都是公开侦查措施和手段,对证据也要求依法定程序收集和提取,只有运用公开搜查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证据。而秘密搜查作为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只能用来发现犯罪线索,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取证方式,否则会削弱其作为证据的效力。

侦查员们发现灶房内两把菜刀表层有砂轮新鲜打磨的印痕,拖把线内夹杂有大小七块骨渣,后从f后门下水道中又打捞出10多节2寸长的肠子。至此,本案获得突破性进展。

死者生前最后接触人,理论上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生前的最后活动情况是一个空白,查清这段活动情况对本案至关重要。侦查人员通过艰苦工作,找到了当日乘车的知情人,排查出死者生前最后接触人员,然后通过秘密搜查发现了关键证据,接着改为公开搜查,提取了关键证据,保证了侦讯的成功。

突审时,佟建陆直言不讳说曾见到马素梅,但坚持说二人到十字路口就分手了。侦查人员及时点出:“我们已经在你的灶房内及门外下水道获得了有价值的东西”,使佟建陆的防线不攻自破,如实交待了他的罪行:

原来,佟建陆在车上遇到马素梅后,向其献媚讨好,下车后诱骗其一同回家。佟建陆要与马素梅发生关系,马素梅拒不屈从,并扬言上告。佟建陆将马素梅卡昏,拖至厕所大卸9块,骑自行车分5次抛尸,并切碎内脏冲入下水道。根据其供述,侦查人员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

至此,三门峡市“2·20”无名碎尸案告破。

1992年5月,佟建陆被押赴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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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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