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以下是该案件的相关信息:
案件背景
**余华英的犯罪行为**:余华英在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他人流窜于贵州、云南、重庆等地,共拐卖儿童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有的家庭因此家破人亡。
**之前的判决情况**: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认为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
重审结果
**判决内容**: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社会反响
**公众和专家反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表示,发回重审是为了更准确地查明事实,确保所有被害人及其家庭都能从审判中获得正义。此次重审不仅是对余华英的严惩,也是对其他潜在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重审和判决,不仅是对她个人犯罪行为的惩罚,也体现了社会对于保护儿童权益的坚定立场。这一判决将有助于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保护更多无辜儿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