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圈子中,提起杰出人才签证,大家首先会想到EB-1A。EB-1A作为杰出人才移民签证确实在移民圈子中无人不晓,其实还有一种适合杰出人才申请的非移民工作签证的存在,即O-1工作签证。O-1签证是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种非移民类工作签证,它没有配额限制,需要美国雇主,但美国雇主不需要向劳工部门报备。
美国O-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居留期根据其需要而定,一般第一次可以签3年,然后每次可以延期1年,没有总的年限限制。同时,获得O-1签证批准的申请人,其家人可申请O-3签证同行。拿O-3签证的孩子可以就读公立学校。
申请O-1签证一般有三个步骤,首先雇主向同类组织、劳工组织或管理组织寻求顾问意见;据此顾问意见,雇主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准许短期雇佣O-1外籍人士;最后美国使领馆基于上述申请的批准发放O-1签证。
申请人想要申请O-1签证,也需要满足“十选三”的申请标准: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2.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须仅限杰出人才成为其会员);3.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该外籍人士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4.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评判过所属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他人工作;5.在科教艺体商方面,贡献大于该领域的其他同仁;6.本人著作必须在国内外定期刊物上刊登过;7.举办过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演出;8.在重要工作机构/组织团体中担任要职,发挥关键作用;9.享有高薪;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
其实,O-1和EB-1A类似,都要求申请人具有“杰出才能”。O-1和EB-1A申请都需要满足“十选三”的申请标准,但区别在于移民官对于永久绿卡和3年非移民工作签证的标准不一样,对O-1的要求远低于EB-1A申请的要求。
最后,律所在此提醒所有申请人:美国签证、移民等方面申请不仅仅是填写并提交相关表格,申请人还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符合相对应的申请条件。作为长期和移民局打交道的移民律师,会比普通申请人更加熟悉移民局的流程和“喜好”。如有专业移民律师帮忙出谋划策。可以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美国绿卡申请也有很多途径,如果想知道自己适合哪个途径,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听听专业律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