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商银行一支行被罚70万元,涉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等

新黄河 2024-08-14 19:10:44

新黄河客户端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获悉,8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7日。

因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客户经理高平、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曹修鹏均被警告。因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事项负有责任,时任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客户经理郭子弘均被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7日。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编辑:俞丹

0 阅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