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桥造福村民反被判刑两年,上诉遭法院驳回,律师回应:执法错误

小海品人生 2024-04-23 01:21:36

今天看的一则新闻让我无比震惊,吉林一村民黄德义造浮桥方便群众,反被判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上诉遭法院驳回,不知你会愤怒吗?

根据央视网,沈阳公共频道等多家媒体报道,吉林省一村民未经审批私自建起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花费了13万多元,为了收回成本,收取5到10元的过桥费,当然并不是强制收费,愿意给的就给,并且这一点记者采访时被很多村民证实系自愿交费,一共收了5万2950元,离收回成本还相差甚远。

这本是一件利民的善举,却遭当地水利局告上法院,水利局的说法是未经审批私自非法建桥是违法行为,且违法收费得拆得罚款。

结果,黄德义被当地法院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

判决书下来之后,黄德义对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理由是建桥是为了方便两岸村民春耕秋收,不存在强拿强要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判决责罚过高。

那什么叫寻衅滋事罪呢?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那该法院凭的哪一点判决黄德义寻衅滋事罪,让我十分迷感,他结伙斗殴,拦截他人,强拿强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社会危害了吗?

就连村民都证实过桥费系自愿行为,难道法院不矛采信吗?这个判决能服众吗?

判罚过后,黄德义迷茫了,就连周边的老百姓也迷茫了。该事被爆料之后,就连律师都力挺黄德义,称他的行为不具备社会危害性,法院判决系法律错误。

桥被水利局拆除了,去河对岸种地原本只十几分钟的路拆了桥后都要走3个多小时,开车需多绕行70公里,开车费时间,村民宁愿出5到10元钱过桥费,至少方便了,省时了。

当地的政府部门只知道罚,拆除,却不解决村民出行困难的问题,十几年了就看着,出行难的问题一直摆在那里,得不到重视和处理。

这好不容易花十几万搭起来方便民众的桥为什么要拆除了,既然要拆,为什么不能等把桥修好之后出行问题解决了之后再拆除呢?

他们只知道以罚代管,却不解决问题,老百姓心里怎么想,修桥补路在古代那是功德无量,会被表扬嘉奖现在却是违法,是时代进步了文明倒退了吗?

由衷地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多为百姓办实事,下到基层多了解群众需求,重视老百姓的问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只停留在宣传片上,这样才能真正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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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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