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益”心守护美好家园

屏南检察 2023-08-17 12:00:21

你看过如此花红水明的春天吗?

你体验过风吹稻花香两岸的幸福吗?

你见过鸳鸯

“止则相耦,飞则成双”的浪漫吗?

这就是草木葱茏、山花烂漫、飞鸟翔集的

屏南

这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值得我们每个人倾心守护

检察长吴益华带队深入乡村调研生态环境

2020年以来,屏南县检察院立足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保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高压态势,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2件17人,起诉47件65人;立案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4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

通过办案,推动林地生态修复4660亩,追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9.5万元、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9.84万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19.5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5公里,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6个。

典型案例

2019年9月,被告人梁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陈某某等工人至屏南县某矿山开采矿石,并将所开采的矿石运往惠安等地出售,得款人民币210000元。2019年12月左右,被告人梁某某雇佣林某某等工人再次前往该矿山开采矿石,准备动工时因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介入调查而停工。

2021年8月11日,被告人梁某某主动到屏南县公安局投案并于同日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00元。

经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地勘分院鉴定,本次破坏范围内荒料均为闪长岩,碎石(毛料)为闪长岩和花岗岩,破坏总价值为人民439458.9元。

2022年10月18日,屏南县检察院以梁某某犯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18日,屏南县人民法院判决梁某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

如果山川有颜色

我们希望“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如果大自然有声音

我们希望“时时闻鸟语,处处是泉声”

保护环境

是一种理念、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更是见诸于生活中点滴的习惯

下一步

屏南检察将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

继续丰富检察公益诉讼实践

与你一同守护心中的“诗与远方”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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