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最该为校园霸凌承担责任?

山西高考课程 2024-03-28 09:12:35

邯郸三名初中生故意杀人事件引起了全国网友的怒火。有人谴责《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施暴者,强烈建议对法律进行修订;也有人主张向班主任和校长严肃追责,甚至有人主张立即抓捕校长和班主任;还有人主张施暴者的家长应该承担责任。

作为一名职业高中的班主任,看到这样的言论,我有点瑟瑟发抖!

到底班主任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有没有责任呢?肯定有!有的班主任对校园霸凌事件没有严厉处理,采取了“和稀泥”的态度。尤其是当霸凌者是学生干部的时候,班主任选择性地忽视。当全班同学都对某一个学生采取排斥态度的时候,班主任一定在里边起了负面的引导作用。

在发生了恶性校园霸凌事件的时候,学校为了防止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而影响下一年的招生工作,往往不愿意报警处理,而是充当了和事佬,使得霸凌者和家长没有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央视专门为此发声,提醒涉事学校不要充当和事佬。

中学阶段的孩子们是有可塑性的,如果班主任坚持原则,对霸凌者进行及时的制止和教育,大多会有不错的效果。但是有极少数的学生,头脑中完全没有道德和法治观念,他们做出的校园霸凌行为令人愤怒。最关键是,他们并没有认为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在进行家校沟通的过程中,这些孩子的家长竟然还袒护自家孩子,否认校园霸凌的事实真相。甚至在孩子已经涉嫌违法的时候,这些家长仍然在为孩子辩护。

有极个别孩子头脑中根本没有道德和法律的观念,可以说他们有反社会人格倾向。在做出恶性校园霸凌甚至涉嫌违法的事情之后,他们不认为自己犯错了,没有羞愧感,不接受批评和惩罚。这些孩子有什么共同的特点呢?根据我的经验,这些孩子往往来自于两种家庭。第一,无原则溺爱的家庭。第二,留守家庭。

无原则溺爱家庭培养出的孩子,往往比较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同理心,不会换位思考,体会不到别人的痛苦,相信大家见过很多这样的孩子。李某一就是个典型例子。

但第二种孩子更值得我们重视,现在很多农村家庭,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守在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或者父母离异,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孩子也被扔给了爷爷奶奶。这样的孩子从小没有得到来自父母的充分关爱,有很多形成了自卑懦弱的性格,极容易成为被霸凌者。还有少数形成了极端冷酷的性格,甚至出现反社会人格倾向,这才是最可怕的!一个人无法给出自己没有的东西。这些孩子从小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所以长大之后他也无法去爱别人,总是用偏执敌对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环境,有些孩子长大之后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心理学家进行过调查,监狱里很多犯罪分子,在童年时期都有过留守的经历,都被冷漠地对待过。

我隔壁班有一个这样的孩子,对同班同学敲诈勒索了4000元,在学校进行处理之后,仍然对同学进行进一步的敲诈勒索,并且威胁同学删除转账记录。而被勒索的学生家长还不敢惹他,因为知道他的父母在外打工,爷爷奶奶也管不住他,他早就破罐子破摔了!光脚的根本不怕你们穿鞋的。被霸凌的学生家长害怕自家孩子遭到报复,不敢报警,非常苦恼!

对这样的孩子,班主任能怎么办?有时候你请家长都请不动,家长根本不来。有一个学生家长曾在电话里愤怒地说:“孩子已经交给学校了,就该你们老师来教育,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对一个人成长起最大作用的是原生家庭,并不是学校和老师。有一些孩子,他的幼年经历和家庭环境已经决定了他偏执敌对的人格底色。老师真的是无能为力!

李玫瑾教授针对邯郸恶少杀人事件发声,主张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家长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为自己养而不教的行为付出代价。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恶劣的现象,学校需要做出更加细致的工作,比如在厕所、宿舍等因为保护隐私而不能安装监控的场所设置声控报警装置,当听到“打人了”、“救命啊”、“*死他”等声音的时候能自动报警。法律层面也应该考虑如何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进行惩罚,考虑是否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但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应该设法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减少留守家庭的出现,防止留守儿童成为被霸凌者和霸凌者,这才是预防校园霸凌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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