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山东再度发文推进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此举被解读为“考公大省”打响“告别铁饭碗”第一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从2015年持续发文至今,这项工作已开展多年。山东之外,山西试点“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河南等地也在精简事业单位编制。
8月18日,有专家向南都记者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一部分要进一步凸显公益属性,另一部分则应转制和精简,推动社会化改革。
山西石楼县机构改革。
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推进多年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省属事业单位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以下称“转制单位”)后,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并在规定期限内核销相关人员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
转制后,转制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编制内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转制单位中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由转制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此举被外界解读为,山东“打响第一枪”“告别铁饭碗”。
实际上,早在2015年和2019年,山东曾发布同名文件。2019年的同名文件中,相较于2015年增加了“事业单位转制为私营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内容。南都记者发现,历次同名文件,转制后社会保险接续、已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发放、原编制内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选择不进入转制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安置问题占据相当内容。
201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另外印发《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明确79家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力争在当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转制为企业。其中,既包括省直机关名下的招待所、印刷所,也包括建筑设计研究院、水产设计院等下属单位。
上述工作方案提出,工作基本原则为先易后难,稳妥推进,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批复一个。兼顾各方利益,化解风险矛盾,实现平稳过渡。
此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多次公布转制方案批复意见。例如,2016年,批复同意省茧丝检验所转制为国有企业;2017年,批复同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转制为职工出资成立的股份制企业;2020年,批复同意省装饰设计研究所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整建制并入山东省装饰协会。
2019年的同名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8月1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政策解读,表明今年的同名文件适用范围,主要是此前已批复转企改制但尚未完成的省属事业单位。该文件细化了前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当前最新政策规定补充了相关内容。从2015年首次发文至今,时间过去近九年之久。南都记者发现,今年的同名文件没有再写明有效期。
“人口小县”开展机构改革试点
同样被传“告别铁饭碗”的,还有山西等地的“人口小县”。《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21(县市卷)》显示,纳入统计的2075个县域单位中,户籍人口在10万到20万人之间的县(市)有228个,10万人以下的县(市)有206个,其中5万人以下的袖珍县(市)有90个。
据新华社报道,2019年山西对全省人口小县进行摸底调研,其中一个总人口13万余人的县,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总数近6000人,总人口数与财政供养人员比例为22∶1。
“山西省15万人口以下的人口小县数量较多,且普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比例失衡、人浮于事等突出问题。”2022年,在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上,山西省委编办发言表示,当地开展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改革措施包括加大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重组整合力度,实行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兼任主要党政部门负责人的管理体制和领导方式,大幅精简压缩机构和人员编制等。
浙江大学跨学科中心特约研究员贾拥民向南都记者分析,“理论上,某个地区公务员的编制数量,应该建立起与该地区常住人口之间的强相关性。这也就意味着,在中国长期人口增长出现了从升到降的逆转的情况下,公务员缩编本来就会成为一个趋势性的要求,作为人口流出地的那些地区尤其如此”。
“通过缩减公务员编制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也是化解债务压力的一个重要途径。”贾拥民向南都记者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新增人员,必要时采取核减机构编制、人员等措施;暂停地方自行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各项补贴政策,压减直至取消编制外聘用人员支出。
目前,山西至少已开展两批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2020年4月,忻州市河曲县和临汾市浮山县率先试点。随后,又选取人口10万人左右的太原市娄烦县、吕梁市石楼县、晋中市榆社县、长治市黎城县作为第二批试点。
南都记者发现,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据忻州市岢岚县人民政府官网消息,6月13日该县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要求“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大部制组织架构和机构职能体系”。7月以来,该县部分新组建单位正式挂牌成立,包括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部分地区改革工作已见成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以及“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
事业单位改革早有信号,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部分地区也已取得成效,2022年9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高尚山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山东完成全省1336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收回事业编制1.3万余名。
山西首批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河曲县的数据显示,改革过渡期之后,县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减少1050万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支出每年减少1.33亿元。
今年,河南也透露,在省直层面,除学校医院,按照“531”比例进行精简(即事业机构按不低于50%精简,事业编制按不低于30%精简,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精简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事业编制16名以下的事业单位,“空壳单位”“僵尸单位”以及特定历史任务已经完成的事业单位一律撤销。各省辖市结合自身发展定位,普遍加强了科学研究、企业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机构编制配置。
“过去事业单位往往是安于守业,经营管理受到各类制度束缚,也缺乏发展壮大的动力。如今则可以放开手脚地全面发展,对于盘活资源和激发动力而言大有裨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亮向南都记者表示。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已是大势所趋,马亮向南都记者分析,改革继续分类推进,“对于承担政府职责特别是公共服务提供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加强其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使其公益属性进一步凸显。对于其他事业单位,则应进行转制和精简,推动社会化改革”。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