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新闻三天两头一出来。不是打人呐就是抢商贩的东西。这些事儿吧要说有时候确实是有原因。一些商贩屡教不改或明知故犯。有一些网友还是支持城管的。
9月18号乌兰浩特发生的一件事。绝对是城管在制造矛盾。
18号乌兰浩特天骄街道一个商户发了视频说在自家门玻璃里面贴了一张a4大小的招聘信息。就接到城管部门打来的电话。要拿着身份证去相关部门接受处罚,要罚款200~1000元。 否则的话,就把店主的手机号封了。
这太欺负人了。贴了一张照片的纸怎么就影响市容了?怎么就影响市貌了?市容市貌漂不漂亮?那不是城管儿说了算的。得多数人的眼光来看呐。谁家的门头不想自己整的漂亮点儿。谁能往自己的门脸儿贴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再说了,这座城市真的就有那么干净吗?
这些规矩定下来是不是也要合乎情理呀。罚多钱也要有个依据吧。贴张a4纸,根据规定罚款200~1000。谁规定的?根据什么规定的?这个规定合理吗?
就算是影响市容市貌了。合理的规定也应该是这样,首先有口头警告。警告三次之后再有罚款50元。然后再有违反的再翻倍罚款。
这样循序渐进的。
买卖儿今儿干明儿黄的随时都可能换人,新干买卖的,谁知道都有什么规定啊。这些城管上来就发。又是200,又是1000的。还要输你的手机号。这是不是做的太过了?罚款有权利,你们想罚就罚。那封手机号谁给你的权利?
给店主打电话这个人。应该罚他。就是他把事情闹大的,要封店主的手机号,这也算是恐吓吧。
这种人把他清除城管队伍。他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欺负人,玷污城管的名声。扰乱经商的秩序。制造对立面儿。起不到半点儿好的作用。
这个店主听到电话之后就特别委屈,就哭的不要不要的。谁摊上这事儿不皱眉头。视频发出来之后,底下网友给他出主意。让他一切按照手续走,然后要行政复议。
就这样心里才有了底。
这视频影响很大。给城管造成了特别坏的影响。
有记者打电话到城管部门。对方解释说:大概的意思是这是一场误会。让他来接受处理并不是要对他罚款。只是打算口头教育。而这个店主呢是以为要罚款。
这个解释勉强说得过去。口头教育一定要拿着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去接受口头教育吗。
行,咱不叫这个针儿了。
事儿闹大了。惹起民愤了。管理部门知道处罚过度了。还行,没一条道走到黑,知道该圆场的时候得圆回来。
领导在圆场这方面儿做的还是可圈可点的。
但在行使职责时,权利应当怎么用?这一次是失职的。如果没有网络,这个店主至少要被罚200元。
9月19号相关部门对这个事情也做了情况通报。说是因为解释不到位,产生误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最后给店主惩罚,只是口头警告。
这事儿是这么圆的。每个店主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呢都给下发一个门前五包,这五包当中有一包就是不允许贴小广告。因为给这个店主漏发了,所以这次口头警告。
哎呀,这个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事情处理的是相当圆滑。
那相关人员解释不当。工作失职。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不得惩罚吗。至少得罚500吧。罚他,不服就封他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