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扎心了”湖南,继父把300万的房产,全部留给自己亲女儿,继女直接气炸了,她表示不同意,自己也有继承权,况且亲生妈妈也掏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凭什么只给自己女儿?你这个继父是偏心,还是脑子糊涂呢?
湖南的周女士和张先生,都是离异人士,但他们通过朋友的巧妙“配对”,在20年前搭伙过起了日子,组成了一个“混搭”大家庭。
那时候,周女士带着一个10岁的“小拖油瓶”小秋,张先生则带着一个8岁的“小跟班”小敏。别看年纪小小,这俩孩子却像久别重逢的老友,玩得那是一个不亦乐乎。而周女士和张先生这对半路夫妻,也过得比蜜还甜。
光阴似箭,转眼20年过去,两个小拖油瓶、小跟班已经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还都大学毕业了呢!小秋选择留在父母身边,成了当地医院的小白衣天使。而小敏则去了省会长沙大展拳脚,开了一家美美哒的美容院。
小秋因为离家近,经常回家陪伴父母,是个贴心小棉袄。
而小敏因为创业忙,加上长沙离家有点远,只能过年时回来看望一下。
有一次,张先生突然心脏不舒服,被紧急送往医院,一住就是三个星期。
这期间,都是小秋和周女士轮流照料,忙得团团转。出院后,看着小秋如此懂事孝顺,张先生心生感激,居然把自己的座驾都送给了小秋,让她上下班方便点。
小秋拿到车钥匙,心里那叫一个乐开花。可还没等她乐够呢,就听说张先生悄悄立了遗嘱,要把那价值300万的房子全留给亲女儿小敏。
小秋一听,肺都快要气炸了!她冲到张先生面前理论:“你老说把我当亲闺女看待,可我看你病的时候,都是我和妈妈照顾你。怎么一到关键时刻,你就把房子全给了亲闺女?这也太偏心了吧!我和妈妈将来住哪儿啊?”
小敏呢,也不甘示弱,给小秋打电话说:“你都拿到一辆车了,房子当然该是我的。人得知足常乐嘛。”
小秋气得直哆嗦:“那套房子是10年前买的,现在值300万。买的时候,是继父和妈妈一起买的,凭什么全归你?”
这下好了,原本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因为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连见面都不愿打招呼了。
接下来的三年里,姐妹俩就像陌生人一样,断了联系。
这可真叫一个“因为一套房,姐妹反目成仇”
站在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
02、案件解析
这是一件涉及到家庭财产分配和继承权的复杂案件。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遗嘱是合法且有效的文件,如果张先生确实已经立下了遗嘱,要将房产全部留给小敏,那么根据中国的继承法,这份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小秋在继父生病期间所做出的贡献和付出。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就应当视为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关系,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小秋作为继女,也有权继承继父的财产。
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到财产的公平分配问题。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将房产全部留给小敏,而小秋只得到了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在小秋对继父的照顾和付出方面,她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和补偿。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4人达成共识,这套300万房子,两个女儿在老人离世后,可以各分一半。由于小秋离老人近,平日照顾也多,车子就赠与她。
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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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人一半,父母各自给自己的女儿,所以一人一半。[呲牙笑]
女方还不是有一半,又不是男方一家。
处了这么久的多少应该给点!
这个男人是故意制造矛盾
放屁,有遗嘱了你还有卵子个继承权
亲生儿女分财产都不会公平,更何况不是亲生的,换作我,我也会把所有财产留给亲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