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我是小科员,中午休息打扑克,我让输了的局长钻桌子
局长和你一起打扑克,局长输了,你会按照事先约定的让局长“钻桌子”吗?我会,而且还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拽到办公桌前监督他“钻桌子”,这是30多年前我的一次“壮举”。
八十年代末,我在区机关单位工作,行政编,单位有100多个国家干部。
那个年代,在政府机关单位工作的不叫公务员,一律叫国家干部。
我所在的科室紧挨着工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比较大,负责工会日常工作的副主席经常组织单位同事开展文体活动,很有凝聚力,因此,每到中午休息间,单位一些科室的关系不错的同事就都聚集在工会办公室打扑克。
那个年代,单位到了中午休息,大家吃完饭,也没有其他娱乐活动,打扑克就成为一种打发时间的娱乐活动。
机关单位有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那就是,只要是副职,副科长、副局长、副书记,一律等被称为科长、局长,书记,那个年代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称呼。
30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那时候我的“牌友”有张书记(党委副书记)、王局长(副局长)、韦局长(副局长)、石主席(工会副主席)张科长、邢科长、宋主任、张主任……他们都比我官大,我在当年就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从学校教师调入机关单位工作的普通小科员。我打牌打的好,他们都愿意和我组队。
我们平时打扑克的方式是6个人分成两对,玩“414”,或者是要分的“五掐一”,输了的一方和个人就要钻办公桌,俗称“钻桌子”,办公桌专门选一个下面没有横梁的,这样身材高大的人钻桌子无形中就增加了难度,必须双手扶地才能顺利地钻过去。
局长输了,也得和大家一样,钻桌子,没有“免死牌”,还会引起下属一片哄笑声。
那时候,工作服从领导,在一起娱乐,就都是平等的,失去了平时上下级关系的唯唯诺诺了。
我一个小科员,看着书记、局长、科长钻桌子,可高兴了,尤其是哪个人打牌耍赖,我就会揭穿他偷牌、换牌的小手段。
现在想起来,我太认真了,后来得不到提拔,也和打牌性格有关。
有一次中午休息,吃完午饭,工会副主席大石就到我们科室找我去打牌,很快,王局长就端着茶杯来和我们打牌了。参加打牌的是6个人,我们玩“五掐一”,输了的哪个人就要“钻桌子”。
为了增加“钻桌子”的难度,玩牌的一致同意找一张没有横梁的办公桌,输了的钻桌子就要麻烦一些。六个人当中,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超过170斤的大块头只有两个人,那就是王局长和大石,我们这些身材相对矮一点、瘦一点的身体灵活的下属就自然而然占点便宜。
王局长要了75分,我们都不要,让他打,我们5个人打他一家。六张底牌没有达到他的希望,在出牌的过程中,他想换牌,我紧挨着他,自然是火眼金睛发现了他的小手段,就坚决制止了他。这一把,他输了,自然要按照要求兑现“钻桌子”。
他看了看那张桌子下面没有横梁的办公桌,说了声“我还有事要办,今天就不玩了。”说罢,他转身就笑呵呵地要离开。
我可不管他是不是我的局长,输了就要认罚,也不给他面子,我说:“局长不能耍赖,钻完桌子再走。”,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往桌子前面拽。
王局长无可奈何,只能笑呵呵地伏下他一米八的高大健壮的身躯完成了“钻桌子”的过程,办公室象起一片欢快的笑声。
王局长又不出去办事了,接下来继续和我们一起打牌,我们过了一个愉快的中午休息时间。
时间过了30多年,现在想起来这段机关单位的娱乐活动,就情不自禁地感到那个年代干群关系真的很和谐,工作是上下级关系,休息时间在一起有说有笑地进行文娱活动,就是平等、和谐。
如果放到现在,再让我和局长在一起打牌,我是不会再从局长手里抢牌,更不会抓住局长的胳膊让他“钻桌子”了。
放到现在,局长和你在一起打扑克,局长输了,你敢让局长“钻桌子”吗?你会让局长难堪吗?
现在的“罚酒三杯”,倒是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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