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威海路二号的荣华小区物业被指将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变卖,同时有业主对公共收益账目也存在质疑。那么事情的真相如何,什么时候能成立业委会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呢?
5月22日,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表示,经向物业公司了解,该小区建成于2000年,开发建设单位交付时未提供小区规划的物业服务用房(具体可咨询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不动产交易部门落实),荣华物业无权、也未有“将小区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变卖”的行为。
建议在成立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后,由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代表,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此问题。
北区台东街道已要求荣华小区物业定期将公共收益在小区内公示,接受全体小区业主监督。
如对公共收益存在异议,建议在成立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后,由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代表,聘请专业财务审计公司,对小区公共收益账目进行审计核查。
荣华小区已于2024年1月9日张贴《关于荣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告》,于2024年3月28日张贴《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张贴《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
目前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均按《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合规推进中。
下一步,市北区台东街道将一方面继续做好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流程合法合规;一方面联系街道律师顾问,为小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