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拘留见义勇为学生案件持续发酵

苹苹看体育 2024-04-16 20:31:17
最近,济南警察频频上了热搜。 三名醉酒男子在校门口戏弄女生,学校的男生见义勇为,将其中一个醉汉打伤。 本来,事发当天双方在警察到来后已经达成了和解。 但是,第二天,学校打人的男生就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是一起典型的颠倒黑白的案件,因为见义勇为者被拘留,而三名闹事醉汉则安然无恙,丝毫没有被拘留的迹象。 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全社会普遍质疑济南警察的做法。 伴随着事态扩大,上级部门开始介入,表示出了高度重视。 重视的结果:警方通知打人学生可以取保候审,但是,三名肇事醉汉依旧安然无恙,没有丝毫的司法处理意见。 由此看来,上级的重视,也只是表面上看起来高度重视,实质上从结果上看,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在此,存在着官官相护的嫌疑。 到头来,至少从表面上看,警方没有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此事,倾向性特别明显。 从道义上看,见义勇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警察看来,即便是见义勇为,也要一定对恶人手下留情,否则,不是互殴,就是故意伤害罪。 理性分析:见义勇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下手重,则应该属于防卫过当,而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呀。 从这样的司法逻辑判断,很显然济南警方对见义勇为者属于从重、从快处理。 从处理结果上看,毫无疑问对肇事者极其有利。 如此处理又怎么能让全社会接受呢?! 从当年的王浩法官倾向于诬告者,到今天的警察倾向于肇事者,公检法的公正性形象被破坏殆尽,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这样的司法处理结果必然是坏人更加的肆无忌惮,而见义勇为者势必会更加的缩手缩脚。 照此发展下去,必然是,倒地老人依旧不敢搀扶,妇女被调戏,也要像躲避瘟神似的躲得远远的。 从这样的恶果分析的话,如今的司法处理,绝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错误,更是大方向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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