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据查,当事人王某某、陈某某自今年5月份以来在未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陆续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在张楼乡某社区民房储存,并进行售卖。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应急局和公安局果断查处,当场扣押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156箱。因当事人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已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源自:邓州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