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为卖淫女看病,被判协助卖淫罪,冤不冤

下雨快跑 2024-04-01 07:28:24

陆涛在父亲的影响下走上了从医之路。三十多年前,他从卫校毕业后回到老家当起了村医。2005 年,他获得了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后来,由于在家乡行医难以维持生计,他带着妻子前往杭州投奔大哥。

当时,陆涛在杭州的诊所被称为“黑诊所”,他只给老乡或熟人看病。

陆涛回忆起 2008 年前后的一天,一位浙江籍休闲店老板李某华找上他,称店里的服务员生病了,让他去看看。陆涛去后发现是一名女性感冒发烧,便给她打了针、开了药。

此后,李某华和其他开休闲店的亲友多次找陆涛为“女服务员”看病。时间一久,陆涛在接触中发现,这家表面上提供按摩洗脚服务的休闲店,实际上是风月场所,而那些生病的女服务员可能是性工作者。“我没有亲眼看到过,那些女人也没有跟我说。每次给她们看病时,都有人在旁边看着,除了病情没有其他交流。只是附近的人会在背后这样议论。”

尽管察觉到异常,陆涛并没有想过举报或报警。一方面,他认为作为医生,给病人看病无需过问其身份;另一方面,他自己开的是“黑诊所”,身份合法性也存在问题。此外,他不确定这些女性是否自愿,也没有任何证据。

2011 年 5 月底,陆涛以协助卖淫罪被杭州警方逮捕。“起初,我以为是诊所的问题被发现了,后来才知道警方办的是卖淫相关的案子。我只是给病人看病,最多算是非法行医,以为关几天或罚点钱就可以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陆涛说。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这体现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责任。然而,举报涉黄窝点是一个涉及到法律和社会责任的问题,不能仅仅依据医生的职业责任来判断。

举报涉黄窝点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道德秩序,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社会责任,不仅仅局限于医生这个职业。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并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情况,选择是否举报。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决策。如果医生在工作中发现涉黄窝点与医疗活动直接相关,或者涉及到患者的安全和健康,那么他们可能会有更大的责任去举报。但如果医生没有直接参与或了解到涉黄窝点的具体情况,这时不去举报也很合理。

就本案来讲,我觉得他有些冤枉,要是看病的医生都被判协助卖淫罪。那给卖淫女做饭,打扫卫生领取报酬的阿姨们,也属于协助卖淫罪。他有罪,顶多算是非法行医,而且他有一定的从业资质,更适合超范围执业的行政违法行为。

各位都怎么看,陆涛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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