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女子在超市将榴莲扒开偷吃,店家:扒了四个,损失千元。
7月3日,山西大同一女子到超市,逛到水果,也许嘴馋,扒开榴莲悄悄吃了一块,刚巧被工作人员发现,前去制止,女子起身就走,顺便还在往嘴里塞着榴莲。
女子身穿粉色T恤,白色短裤搭配,非常休闲,头发高高挽起,整个人非常有精气神。
正在榴莲区域扒开榴莲偷吃,被赶来的工作人员制止,女子并不理会,手里拿着一块榴莲,往嘴里正在塞,边吃边甩手,准备离开,压根也没把超市工作人员放在眼里。
看上去动作也很娴熟,不知是不是第1次做这种事。超市在水果区有品尝区,通常都有小块的水果品尝。至于榴莲这种水果基本没有。
八开一个还不行,一下搞4个,地主家也吃不住这么造啊。人家开超市是有成本的,遇上几个这样的主,超市还怎么开?
榴莲有着特殊的香气,气味比较大,都要从泰国进口,价格在国内相对昂贵,自然身价不菲。
一般的榴莲重量都要达五六斤,店员发现女子扒开了4个,损失近千元,这种情况会扣员工的工资,老工人辛苦赚不了什么钱。
工作人员选择报警,超市这种行为通常偷一罚10,如果按1000元计算,那么将有1万元的赔偿。
水果很美味,吃着很上瘾,真的实现了流连忘返,免费的东西往往最贵,本来就明码标价,自己非得要闹这么一出。
其实很多刘林并非开口,特别成熟的榴莲才会开口,从镜头中可以看见女子用手去拨开榴莲。
如果嘴馋想吃可以买一颗回去吃,也许经济不好舍不得花钱,这次因小失大,丢人丢大方了。
只是因为吃块榴莲肉被人曝光,我周围的人怎么看,不过城市很大,操心这些事儿,总归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嘴碎的人一传,就会传到很远。
其实有钱就吃,没钱就不吃,就这么点事儿,但是今年确实经济不好,物价又高。
说来说去都是嘴巴馋惹的祸,现在不是他把4个榴莲买走的问题,可能接下来还有相应的惩罚。
超市肯定会去翻看之前的录像,看此人有没有类似的行为,肯定会老账新账一块算。
从超市偷东西,可不是仅仅赔偿那么简单。
有的超市小孩子口渴,提前喝了水,拿着空瓶子出去结账,走正常结账方式,店员都不依不饶。
现在在国外一些街头,流行0元购,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在国内。
还好旁边没有小朋友,否则让那些小孩子看到了有样学样,真是起到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带头作用。
这位姐姐不知道超市有监控吗?几乎是无死角的。而且这个水果非常贵,一个差不多要200多。
其实超市也没办法,解决方式,也只能是这样了,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和解花钱了事儿。
要不然呢,你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就是花钱解决问题,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亏大方了。
有这么多钱直接买几个榴莲回去吃,他不香吗?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他不方便吗?
现在根本不是仅仅买4个榴莲的事情,双方肯定还要来回扯皮沟通,最后碍于面子。要买下这4个榴莲,但是肯定不是这样的价格,估计要N次方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