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官网发布了3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寺家庄镇东良政村、上庄镇大车行村两个村,共征地0.7884公顷,用作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用地,三个地块均位于我区第Ⅰ区片,为192万元/公顷。具体来看:
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寺家庄镇东良政村
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地块范围:东至中铁六局集团石家庄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南至储备地、东良政村地;西至东良政村地;北至中铁六局集团石家庄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面积约0.0567公顷。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6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67公顷(其中耕地0.0419公顷,林地0.0148公顷)。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Ⅰ区片,为192万元/公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寺家庄镇东良政村
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丠的土地,地块范围:东至东良政村地;南至东良政村地;西至东良政村地;北至中铁六局集团石家庄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面积约0.3466公顷。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466公顷,其中农用地0.3466公顷(其中耕地0.345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Ⅰ区片,为192万元/公顷,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上庄镇大车行村
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的土地,四至东至大车行村地;南至车行村地;西至车行地;北至槐安路,面积约0.3851公顷。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农用地0.3851公顷。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1区片,为192万元/公顷,共计73.93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