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易学
《喜忌篇》解析7
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
正官为贵气之神,纯而不杂,则为清福。官杀混杂,即坏了格局。在官杀混杂的情况下,四柱中若见合杀之物,却为吉兆。故有“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之说。
如甲日生于卯时,卯中有乙木,干头见庚杀,又见辛官,乙庚合杀而留官,故为贵命,所以称之为合杀为贵。
但女命见此,则又不吉。虽主美貌,但克夫伤子。又如庚日见丙杀,柱中如有申辰二字,合起子为水局,以制伏七杀,而丙有制就成为偏官,命主大吉。
柱中官星太旺,天元赢弱之名。
凡人命,虽以财、官、禄为贵,但四柱总取其中和之气方为福厚,偏党之气为福薄。若官星太旺,四柱身弱,再行官旺之乡,反成其祸。
如甲乙日生者,以庚辛申酉为官,四柱中官星即多,原有制伏则好。日元虽弱,但行制伏之运,亦可发福。若再行官旺之乡,此为官星太过而成杀,其祸害不小。
日干旺甚无依,若不为僧即道。
日干过旺,则须有官杀来制伏,或有食伤透秀,才能使四柱得以中和。然日干本旺,再行旺地。如庚生申月,又逢申时,再行西方旺地。而西方为火之死地,木之绝处。
火为官,木为财,一个人财官都死绝则为无依,如此之命,还有什么前途可言?日干太旺而无依附的,喜逢官、财、食运,如此则仍可发福,反之则不为僧即为道之命矣。
印绶生月,岁时忌见财星。运入财乡,却宜退身避位。
月生日干,即为印绶格。印绶喜官星,怕财气,若天干见财,即为贪财坏印。印绶为我气之源,须要根固。若行财运,则财必克印,故宜退身避位,不然必凶。
例:庚戌、甲申、癸丑、丁巳。
癸生申月,庚金印绶透出,为印绶格。但巳中有丙火,为癸之财,为贪财坏印之局。印绶归于时上,为刑克之地,经云:“印绶在刑克之地,身乱身亡之故。”大运己丑,流年丙申。丑为庚印之墓乡,原有伤印之财,岁又临丙财,故大凶。
例:丙寅、丙申、癸丑、乙卯。
癸生申月,印绶司令。丙火为财,克制庚金,印绶被伤,至亥运即得咯血之疾而亡。因庚至亥为病,而庚主肺,故有此疾。
劫财羊刃,切忌时逢。岁运并临,灾殃立至。
劫财,即甲见乙之类。阳刃,即甲见卯之类。在干为劫财,在支为阳刃。劫财与羊刃,因争夺我之财,所以为凶。
月令劫财、羊刃,再时柱又遇劫财羊刃,因克制我之财,故主破财散业,离家失土,心性卒暴,进退孤疑,带疾破相等。若大运流年又逢之,因财争夺,不是自身疾病,也会连累妻子。
如:癸未、乙卯、甲子、己巳。
此为岳飞的八字,甲木以乙为劫财,以卯为羊刃,时上己财,受克严重。辛亥运辛酉年三十九岁,亥卯未合木局,加重劫财之性,酉之太岁被羊刃来冲,故突然发祸而亡。
岁运并临,指的是再见羊刃、劫财的情况,不是通常所指的岁运并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