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景区近日发生一起恶劣事件,某女士驾车逆行之后,不满正常行驶的车辆。她先是下车谩骂,随后暴力殴打他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
事件经网络媒体发酵,网友们普遍情绪激动,纷纷狠批此女嚣张跋扈,希望定性为刑事犯罪。同时,很多人也在为受伤者鸣不平,认为打不还手太委屈了。
可是很遗憾,公众情绪,或者道德底线,并非是界定刑事犯罪的标准。至于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则要根据事实还原以及法律条文来进行严谨的判定。
现在看来,此女最有可能被提及的罪名就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这也是寻衅滋事罪当中的重点一条。她动手打人已是既成事实,这个毫无争议。
问题就在于“情节恶劣”,这是个模糊概念,没有具体尺度可供衡量。得看事件的伤害方式、行为后果、舆论影响等等,进行各方面的综合分析。
另外,就是被打者,非常理性、克制、冷静的一位先生,他所受到的伤情并未达到轻伤标准,这也决定了目前尚无法将该事件定性为一起刑事犯罪。
但并非说此女就不会受到严厉惩罚,她的噩梦才刚刚开始。拘留十天,这个就够她反省的。后期面临的道德舆谴责论,甚至网暴等,会让她后悔终生的。
应该是三年。以后才没有人,随便敢打人。如果逆行了,还打人了,判十天,一千,以后打人的就多了啊,
这个是她做人的道理!这是社会的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