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甲是商朝的第十八位国王,甲骨文中称其为象甲。他的个人名字是和,父亲是商王祖丁,兄长是后继商王盘庚。阳甲继位时都城设在奄。根据《今本竹书纪年》的记载,阳甲在位期间曾西征丹山戎,但商朝在他的统治下再次陷入衰落。自中丁时期开始,商朝的王位继承变得混乱,诸侯不再朝贡。
阳甲的生卒年不详。在甲骨文中,他被称为象甲,姓子名和。他是商朝的第十八位国王,是商王祖丁之子,继任国王盘庚的兄长。阳甲在南庚去世后继位。《史记·殷本纪》记载:“南庚帝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
从商朝的继位现象来看,早期的继承法多以兄终弟及为主,以父死子继为辅,即使是传子,也多传弟之子而非兄之子。由于商王的妻妾众多,其子辈的兄弟也相对较多,因此兄终弟及的制度常导致兄弟之间为了争夺王位发生冲突。直到武乙废除兄终弟及,确立父死子继制度后,这种局面才有所缓和,但此时商朝已进入灭亡的倒计时。到帝乙时,商朝建立了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度,这一制度也被周朝所继承。从仲丁到阳甲的九位商王中,每一次王权更替都引发了激烈的争夺,导致九世之乱,使王室势力逐渐衰弱,各诸侯和方国的叛乱加剧。司马迁在《史记》中指出:“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这一看法具有深刻的洞察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阳甲即位面临着重重困难和矛盾。内有权臣之间的互相残杀,外有国家动荡不安。阳甲在位期间,商朝继续衰落,诸侯不再朝贡。《史记》评价说:“帝阳甲之时,殷衰。”阳甲在位七年后去世,由盘庚继位。
虞、夏两朝就是阳甲之父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