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河北“处女卖淫”案,19岁少女屈打成招,与9人发生关系

过往人生的艰难 2023-05-31 22:01:26

19岁少女被屈打成招,不得不承认自己“卖淫”,与9人发生关系。被非法拘禁82小时后放出来。一检查身体竟然还是完璧之身。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竟然又被公安局逮捕了,理由是:涉嫌诬告陷害!

幸亏我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2002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发生几百年前的封建社会呢!这还是朗朗乾坤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吗?

案件经过

2002年8月20日晚上10点左右,吴小玲被以涉嫌卖淫的名义带到南翟营派出所。在接下来的82小时里,采取包括用警棍电击等各种手段逼迫吴小玲承认自己“卖淫”,为了避免受到太多的皮肉之苦,吴小玲在王银海、赵国利、赵增光、高建红四名报案人员的“好心”提醒下,承认向赵秋海、张军、高路军、王秋良等9人多次提供“卖淫”服务。

有了这样的口供,那么上面写的这四个人自然而然就要交2000到5000不等的罚款了。这四个人为什么会交罚款呢,我相信应该是受到了和吴小玲一样的待遇吧。

8月24日,完成了“任务”的吴小玲就被放出来了啦。出来以后的吴小玲整齐以泪洗面。好端端的背负了一个“卖淫女”的罪名。于是她觉得应该要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

吴小玲8月25日就去行唐县中医院做检查,证明自己“处女膜完整”。还来觉得医院的证明不够,9月10日她又去了河北省法医鉴定中心,得出的鉴定结果依然是“处女膜完整”。

于是她就向上级有关部门控诉,还没等上级部门反应过来,行唐县公安局就将吴小玲拘留了,随后行唐县检察院批准了吴小玲的正式逮捕命令。理由竟然是吴小玲涉嫌诬告陷害。

为了替女儿申冤,吴小玲父母只能向石家庄市以及河北省相关的部门举报。这起案件引起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关注。并将此案转交给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和石家庄市政法委书记。石家庄市市委书记吴振华立即命令相关部门彻查此案。

2002年10月20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对四名办案人员正式立案调查。10月26日行唐县检察院撤销了对吴小玲的逮捕命令。当日吴小玲被取保候审。

2003年9月10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派出所所长王银海有期徒刑两年,赵增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赵国利和高建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件后续

吴小玲在审判结果出来后,申请了国家赔偿。具体金额小编没有查到,不过也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不会有多少的。而这四名办案人员一审后不服又上诉了,还好终审依然是维持原判。

其实这不是唯一一例“处女卖淫”案,2000年陕西麻旦旦“处女卖淫”案,以及此后的江苏盐城“处女卖淫”案。这几起案件几乎都是一模一样。办案人员人员通过刑讯逼供逼迫受害人承认自己“卖淫”,然后再按照他们的提示咬出“嫖客”,接着就是“嫖客”交罚款。

我查到的麻旦旦“处女卖淫”案的国家赔偿是74.66元,以及9000多的医疗费误工费什么的。专家说这个赔偿数字是合法的,但是不合情不合理。74.66元人民币就是所谓的精神赔偿费。

小编的看法

这三起“处女卖淫”案,我们可以看出来,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可以说真的是为所欲为啊,普通人说是知法犯法,而他们是执法犯法!

身为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机构的公职人员不能以身作则。为了所谓的业绩,或者说是为了罚款,肆意妄为制造冤案。给无辜者带来重大的身心伤害。

结束语

公安机关的权利是国家赋予用来保护老百姓惩罚真正的犯罪分子的,而不应该成为某些人为了业绩,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在这里希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法规限制这种渎职滥用职权的行为。提高基层民警的个人素质,文明执法!不要再出现这种类似“处女卖淫”案这种荒唐的案件了。

执法机关如果失去了公信力的话,那这个社会就要彻底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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