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搭浮桥收费,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18人被判寻衅滋事罪一事引发广泛议论,而许多法律界人士也参与其中,普遍认为这起案件存在一些问题。
对此,洮南市相关部门也表示,已经做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足,正在积极改进,当地法院也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诉,正在进行审查。
法律界人士在研究了判决书之后认为,黄德义等人虽有收费情节,但与寻衅滋事罪引述的强拿硬要等要件相去甚远,更与司法解释中的寻求刺激、逞强耍横完全不挨边。
复旦大学法学院汪明亮教授指出,能动司法反对形式上依法办案,实质上不负责任的机械司法。黄德义建桥收费,本质上就是一门生意,即便收费不当,也不具备寻衅滋事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不应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赞成法律界人士的判断,希望案件能够早日重审。
审判的都是个顶替别人上大学的骗子,还是指望这样的机构可以执行正义?让罪犯执行正义,还真是魔幻啊
执法透明化,把事情真相说出来,遮遮掩掩的搞的跟暗箱操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