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原著中玫瑰和方协文结婚后,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的名字叫方太初。
在方太初很小的时候,她的母亲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选择离婚,抛弃了幼小的女儿。
所以方太初从小是和父亲方协文一起在美国生活,在美国长大的。
方太初和母亲长得很像,可是她和玫瑰的性格截然不同,她和母亲的命运也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
从世俗眼光来看,玫瑰这一生是富贵的,是热烈的,是肆意的。
而方太初这一生算不上富贵,只有平平淡淡的生活,而她曾经有机会选择过千金小姐的日子,可是她放弃了,她这一生没有富贵命,但是我却觉得她比母亲玫瑰这一生要好命的多。
玫瑰的“富贵命”有些人的富贵是天生的,因为投胎投的好,而有些人的富贵是后天的努力,因为足够努力所以足够幸运。
而玫瑰很显然是属于前者,她不仅仅投胎投的好,而且后来的境遇也是足够幸运一生富贵无忧。
关于玫瑰的出身,原著中写道:
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母亲在三十八岁那年生下她,父亲当时的生意蒸蒸日上,一切条件注定玫瑰是要被宠坏的。
所以出身的时候正值父亲生意蒸蒸日上,家里的经济条件是非常好的,所以玫瑰从一出生就是家里的小公主。
而在那样的经济条件下,就连她哥哥黄振华都说,这个女孩注定是要被宠坏的。
玫瑰不仅投胎投的好,家庭条件富裕,她生下就是千金小姐,更加难得是她生下就漂亮。
原著中写道:
玫瑰三岁大的时候,已是一个小小的美人胚子,连母亲也讶异不已,因为一家人都不过中人之姿,这样的水婴儿实在是意外之喜。
玫瑰不但长得好看,而且能说会道,讨人喜欢,考幼儿园的时候,无往不利,老师摸着她漆黑乌亮的头发,怜爱地说:“这个小小的黄玫瑰,将来是要当香港小姐的。”
她的生活毫无挫折。
很显然玫瑰的美丽从小就看出了,她不仅仅长得漂亮而且性格也开朗,因为从小生活富裕人又漂亮,所以她的生活毫无挫折。
当然这些都是她投胎好,而当她长大后,虽然吃了很多爱情的苦,但是她却没什么吃过生活的苦。
除了嫁给方协文的那几年,她的日子没有那么丰富,像一个平凡人一样相夫教子,洗衣做饭。
但是离婚后,她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个在香港的老房子更是价值千万,她虽然离婚了,但是她有钱有貌,她依旧还是迷人的玫瑰。
离婚后,她嫁给了富且贵的罗德士爵士,婚后生活美满,更是奢华无尽。
玫瑰曾经这样说过自己:
“我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孩子将近八岁,最近在闹婚变,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学无术,除了打扮花钱,什么都不会,我甚至不能养活自己,就会靠家人生活,我自觉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她其实很聪明,学业优秀,但是她从未想过工作,她也从未工作过,她的生活除了穿衣打扮花钱,除了谈恋爱别无其他,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有钱。
所以玫瑰这一生真的很有“富贵命”。
而她的女儿这一生却没有她这样的富贵命。
方太初从小不是“小玫瑰”方太初出生后,玫瑰回国过一次,那次黄振华看到这个小婴儿后就好像看到了二十五年前的玫瑰。
原著中写道: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
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廿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方太初完美的继承了母亲玫瑰的美貌,更相似的是她左眼下那颗蓝痣和母亲的一模一样。
所以家里人都叫她“小玫瑰”,于是方太初有了一个外号叫“小玫瑰”。
可是方太初却没有母亲那么好命了,她的父亲并不是什么富商,家境平平,后来她的母亲坚持为了爱情离婚。
玫瑰从来都有任性的资本,她当初明明知道傅家明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却毫不犹豫的要离婚,甚至不惜抛弃自己幼小的女儿。
原著中写道:
“她无论如何要嫁给家明,她已把小玫瑰还给方协文,方协文已与她离婚,带着女儿回美国去了。”
玫瑰那么任性,不顾一切追求爱情,不仅仅是因为她从未爱过方协文,更是因为她有钱,那个时候她的父母去世了,而她继承了大笔遗产,她有这个资本去追求爱情。
而她的女儿在国外跟着父亲生活,方太初虽然和玫瑰一样漂亮,可是她从小生活环境和玫瑰不一样,她不是众星捧月的长大,她虽然很美丽,也很受身边人欢迎,但是她却比玫瑰多了一些理性。
对于方太初的生活条件,原著中以她的男友棠哥哥的视角有这样的一段描述:
太初很少说到她家的事,认识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父母已经离婚,她跟父亲住。
方老先生(其实也不算老,四十八岁)经济情形并不算太好,在一间银行做了廿多年也未见升职,可是他也并不辞职。
不知为什么,他老给我一种潦倒的感觉,我与他吃过两次饭,他喜欢喝酒,在美国一般人能喝到什么好酒?
老抱着一瓶三星拔兰地。身上的西装很皱,领带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精神萎靡。
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方太初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有些撩到,因为她的父亲能力不强这么多年却一直只是个小职员,所以她没有母亲玫瑰的富贵命。
她从小跟着父亲过着普通的生活,说不上富裕,但平凡。
方太初很漂亮,可是她的身上从来没有那种骄矜之气,所以棠华很快喜欢上了她。
原著中棠华评价方太初并不像玫瑰,反而更像一棵树。
方太初却十分精明,她将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后,会觉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像一棵树。
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方太初虽然叫“小玫瑰”,但是她实际上更像一棵树,独立清醒,她和母亲玫瑰的性格完全不一样。
玫瑰的性格是非常浪漫感性的,而方太初却多了些理智和冷静。
所以方太初从来不是“小玫瑰”。
方太初放弃香港富贵生活回到美国玫瑰的生活是极其奢华的,她喜欢纽约,喜欢香港,喜欢繁华的大城市,她喜欢晚宴,喜欢热闹,喜欢灯红酒绿的上流世界的生活。
所以玫瑰这一生都是富贵命,哪怕她嫁给方协文也是住在最繁华的纽约。
而她的女儿却没有在繁华的纽约长大。
原著中写道:
她在纽约出生,但不喜欢纽约这地方,她说她有乡下人的本质,不好大城市,因此随父亲搬到加州圣荷西读大学,我便结识了她。
方太初出生在繁华的纽约,可是她和母亲不一样,她不喜欢纽约,不喜欢大城市,她更喜欢乡下。
她和玫瑰截然不同。
后来方协文去世,她被黄家人接回香港。
那个时候她已经和她的棠哥哥在一起,两人也准备订婚。
黄家人希望方太初能够留在香港,因为这里有她的家人,他们看到方太初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玫瑰,他们认为方太初就应该跟着黄家过着千金小姐的日子。
棠华也是学建筑的,而且黄振华在香港建筑界也是很有名的人。
甚至黄振华为了让方太初留在香港,给棠华开了一年三十万的年薪,并且借钱给他买房置办婚礼,在香港安家。
棠华刚毕业,哪怕自己出去找工作也是找不到年薪三十万的,所以黄振华开出如此优厚的条件就是想让棠华动心,让方太初能够回国安定。
面对如此巨利,棠华说不动心肯定是骗人的,他很动心,但是他也非常清楚黄振华如此提拔自己是因为方太初。
其实如果太初愿意留下他是愿意在香港的,但是后来他还是放弃了这样的好的机会,因为他爱太初。
原著中写道:
“太初!我们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万了,我不要成为第二个黄振华,我没有这种天份,”我激动地说:“太初,倘若赚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还有什么意义呢?”
跟太初比起来,棠华在前途和爱情面前还是选择了太初,因为他们在香港的生活并不开心。
“我完全应付不来这里的生活,棠哥哥,你跟妈妈说一声,我们回去吧。”太初说。
而太初也不喜欢香港的生活,虽然她也舍不得这样的繁华,但是她觉得自己并不适合生活在这里。
当太初说自己要回到美国和棠华一无所有打拼的时候,苏更生是非常意外的,她问太初舍得香港的繁华吗?
对此原著中方太初回答道:
“我不舍得,”太初老老实实的说:“我喜欢夏天坐船出海,我喜欢这些舞会,我也爱穿美丽的衣裳,戴精致的首饰。
但比起这些,棠哥哥更为重要,我跟他呕气的这些日子里,并不开怀,我不争气。
舅母,我无法成为香港上流社会的名媛,我应付不来,我觉得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像回去念满学分毕业,像跟棠哥哥结婚,住在一间大屋子里,养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养一只猫。
舅母,我想我像爸爸,我永远不会成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树。”
方太初在香港体验过那种富贵奢华的生活,她也喜欢美丽的裙子,精致的首饰,但是她终究不是“玫瑰”,她更像她的父亲,踏实,平凡,安静。
所以她最后放弃了香港,放弃了繁华,但是她很幸运,因为她的棠哥哥愿意为了她放弃那些繁华和富贵。
甚至她的棠哥哥幸福的对她说道:
“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是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恋爱、同居、结婚,哪怕是现在很多人也是各有各的对象。
而太初何其幸运,她这一生这三件事都是同一个人,虽然她这一生没有富贵命,但是她这一生清醒独立,虽然平凡,但是她知足且幸福,这才是最难的。
所以我觉得其实没有富贵命的太初比她的母亲玫瑰要好命多了,也智慧多了。
虽然玫瑰这一生奢华无忧,从未吃过生活的苦,但是她却吃尽了爱情的苦,她遇到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如太初那么幸运。
玫瑰小时候身边很多男孩,她非常热衷于和那些男孩约会,玩弄那些男孩,因为玫瑰从小就很寂寞。
她的内心是空虚的,是孤独的,是寂寞的,所以她喜欢热闹,喜欢晚宴,喜欢不停地去谈恋爱。
而太初不一样,她和棠哥哥,从一开始是她主动,她的身边也有很多男生,但是那些男生都非常尊重她,因为她从不滥交友,因为她从不寂寞。
她一眼看中了棠华,她在爱情中清醒主动,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的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她这一生从来不是依附他人的玫瑰,而是独立的大树。
这样的方太初比玫瑰更幸运,也更有魅力。
玫瑰是来享受生活的,小玫瑰是在过生活,这就是富人跟穷人的差别
真可怕,没看原文,但是看你这描述,额,槽点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