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里,3个贪腐超亿的官员被判无期。这说明国家在对于贪腐行为的态度是“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马俊飞 姓名:马俊飞 职务: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 涉案金额: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 处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 姓名:陈同海 职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涉案金额: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网友:太轻了。上亿的资金,对老百姓,绝对是天文数字,但是在那些蛀虫面前,却来得那么容易!
但不能一杀了之!
要设法把贪腐的金额追回,把转移国外的资产全部转回来,减少人民利益的损失!
杀了他们,反而让他们妄想一死百了,一死解万愁,一死可以给子女和亲戚们留下巨额财富。对于贪污腐败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信力、破坏社会秩序,给相关人群带来损失。然而放眼于各行各业都会存在贪污腐败的行为,贪污腐败已经深深根植于社会上,成为了社会上的一颗毒瘤,所以唯有加强监管、完善法律制度,以及重拳打击贪腐,才能缓解贪腐现象。
体制上的防范是必须的,难道这些贪污分子前期没有征兆?组织的监管力量哪去了!
内忧外患,大踏步前进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