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了,昨天热搜上那个“25岁小伙办完婚礼发现新娘50岁”的新闻,是编的。
涉事男子吕某某已被当地网信部门约谈。
其实昨天就有人私信问我,我直觉感到有问题,为啥呢?
因为点进去一看,只有两个零碎的信息点:
一是男方25岁,而女方隐瞒年龄,真实年龄50岁;另一个信息点是,女方说只想找一个顶天立地的丈夫。
和此前无数假新闻一样,只有夸张的情节和离谱的当事人,缺乏起因、经过、结果。
最基本的,受到这么大的欺骗,这个男子得有点诉求吧?比如要求女子赔偿婚礼费用?或者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再比如,交往期间对方都用了哪些手段迷惑自己?办婚礼时对方难道没有亲戚出席?自己是怎么发现对方年龄造假的?
这些正常人最想控诉的细节,他偏偏都做了模糊化处理——这是典型的“炮制热点”的套路。
话说回来,现在自媒体编段子已经是基本操作,好多人也都见怪不怪,这事儿之所以登上热搜,还是因为有机构媒体推波助澜。
自媒体发的内容,大家可能就把它当个段子,一笑置之;
而机构媒体发布之后,大家就会把它当做新闻事实去传播,当做社会事件去讨论。
热搜记录显示,昨天有31家媒体都发布了这条内容,其中不乏一些有官方背景的机构,而没有任何一家联系当事人进行求证,这是令人失望的。
《中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
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刊播新闻报道要署记者的真名,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多年来,正是无数优秀媒体人对职业道德的坚持,让公众对机构媒体有着天然信任,由其转发的自媒体内容,直接获得真实性背书。
然而从“秦朗巴黎丢作业”到“点读机女孩患脑癌”,事实证明,许多媒体已经背叛了这份信任,与自媒体达成默契的合谋——
前者炮制耸人听闻的内容,后者将其作为新闻报道,事情被炒得越热,吞下的流量也就越多;等事件反转,报道辟谣新闻,又是一波流量,何乐而不为呢?
这次我没有谈造谣者的责任,一来是因为这是互联网传播规律决定的,从自媒体一端下手很难禁绝;二来是因为我们已经有很多法律规制这种行为,“猫一杯”不就被警方处理了吗?
反观媒体,其实在事件从“段子”走向“新闻”的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却几乎不受任何约束,未尽核实义务也无须担责,传播假新闻也没有后果——这才是真正令人担忧的。
流量经济冲击下,再去呼吁传统的职业伦理,似乎有些天真。
我认为,要想根治“假新闻泛滥”的现状,有必要对机构媒体的转载设置法定核实义务,至少也要署上记者或责编的真名,让大家看看,谁是“新黄色新闻”的共犯。
这特么都不拘留,怪不得假新闻不断。
自媒体为了流量无所不用其极,婚'前不可能看不出女人50岁
网络就人云亦云的地方。
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正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只要法律逐渐完善,相信以后这种事件会越来越少。
现在对自媒体有没有约束吗? 此类视频、文章太多了,像垃圾场一样污染网络环境,传播不良的价值观,影响青少年的成长。
语言是有能量的,文字是有能量的,我们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有能量,因为它都来源于,我们的思维和心念。 讲积极正向的话,说明能量高,心念美好,讲赞美鼓励的话说明内在流淌着平和慈悲。 讲抱怨、难过的话,说明思维消极,能量低,讲尖酸刻薄的话,说明内心有很多恨意。 这些能量在周身停留久了,就会影响我们的身心,正能量让心情愉悦,身体健康,负能量容易打破身体平衡,诱发疾病。所以从语言上约束自己,就是上等的自律,而自律就是爱自己。
应该抓一些
只能说编剧是没见过女人的人,太饿了。
约谈?你是习惯了谎言还是怎么的?这种卑鄙、恶劣的行为就是胡编乱造、造谣惑众、欺骗公众,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后妖言惑众的要全网封杀,禁言!
果然是炒作!我当时还想登记的时候咋没发现
判刑吧
这种垃圾,直接判刑
打死他算了,袁老爷子让这货吃的太饱了,神经病一样
秦朗那个起码还看得出是说段子。这个新闻都搞假以后任何事都可以颠倒黑白了,还不用付出什么。谈话而已
我碰到不靠谱的新闻,直接拉黑作者!!!!
我们真没那么傻
看都是假的,女人五十岁你看皮肤看不出来,看不出去登记也知道吧
你直接毙掉一些,你看他们还敢不敢造谣!就是犯罪成本太低了,他们才会有持无恐
把直播带货这种行为禁止或者带货、打赏类多媒体行业税收提高 保证以后不会有人为了出名做网红整幺蛾子[吃瓜]
恕我直言,你这个是不是编的?因为我看你也没有举证被约谈的证据啊,官方通报什么的,权威认定也没有,当然,我看你是律师,可信度相对还是挺高的,但,你也没举证!
为了流量,恶意剪辑,瞎写。这些自媒体怎么没人管
猫一杯很弱[得瑟]
那些无良的家伙就是故意造谣生事,就是为了出名
网上没人管就是这样啦,什么都可以发出来
发现传播假新闻的个人和媒体,重罚就可以解决问题。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是没结过婚的人太多?还是一场娱乐流量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