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到底是我的还是国家的?我花了几十年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却只能用70年,那么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我还要不要继续交钱,才能保住我的房子?
其实,这些问题并不是没有答案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已经对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和安排。只要我们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和安排,就不必担心我们的房子会被收走或者失去价值。那么,具体的规定和安排是什么呢?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我们要明白一个基本的概念: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房屋产权是指我们对自己买的房子拥有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些权利是永久性的,没有任何期限限制。只要我们合法购买了房子,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永远享有这些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在,就永远是我们的。
土地使用权则是指我们对自己买的房子所在的土地拥有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并不等于土地所有权。因为在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无论我们买什么样的房子,在哪里买房子,土地都不属于我们,而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
那么,我们为什么可以用这些土地呢?
这是因为国家或者集体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授权给我们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些土地。这个期限一般是70年(住宅用地),也有可能是40年或者50年(非住宅用地)。也就是说,我们买了房子后,并不是买了土地,而是租了土地。
既然我们只是租了土地,那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交的那些钱是什么呢?这些钱,其实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或者集体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我们的时候,收取的一种费用。这个费用的多少,是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年限等因素,按照市场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来确定的。
也就是说,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交的钱,其实是一次性支付了70年(或者40年、50年)的土地租金。这个租金,是包含在房价里面的,不是另外收取的。
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如果我们买了一套房子,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呢?我们还能不能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呢?我们还要不要再交钱呢?
我们要知道,即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我们的房屋产权并不会受到影响。我们仍然拥有对自己房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在,就永远是我们的。国家或者集体并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就强行收回我们的房子。这是《宪法》和《物权法》保障我们的基本权利。
即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我们也可以申请续期。根据《物权法》和《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或者想把自己的房子卖给别人,都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国家或者集体除非有特殊原因(比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否则应当予以批准。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想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或者想把自己的房子拆掉重建或者改造成其他用途(比如商业用途),都可以选择放弃土地使用权。国家或者集体并不会因为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向我们索要任何费用。
上海已有案例,土地使用权续期需要多少钱?如果我们想要续期土地使用权,需要怎么办呢?需要交多少钱呢?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个问题。但是,在一些城市已经有了一些先行案例和经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上海市。
上海市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市,有一些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或者即将到期,这些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上海市政府在2016年出台了《关于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地方性政策文件。
根据这个通知,上海市规定了以下几点:
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不需要申请,也不影响房屋交易和登记。
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方式缴纳,如果原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的具体标准为: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与原土地使用年限的比例,乘以续期年限确定。也就是说,续期费用=原土地出让金÷原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年限。
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方式为:每年缴纳当年应缴金额,每年应缴金额=续期费用÷续期年限。
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可以由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人缴纳,也可以由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人协商确定缴纳方式和比例。
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
某人在1999年以30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平方米。该商品房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在1994年以每平方米500元的价格出让给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即到2034年到期。那么,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是多少呢?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通知,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30年(即到2064年),续期费用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续期费用=原土地出让金÷原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年限
=120平方米×500元/平方米÷40年×30年
=45000元
也就是说,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只需45000元,相当于每平方米375元。如果选择分期缴纳,每年只需缴纳1500元。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上海市政府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的规定是非常合理和优惠的,既保障了国家或者集体的土地收益,又减轻了房屋所有人的负担,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政策虽然上海市政府的通知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范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城市都会照搬照抄。毕竟,我国的土地制度和房地产市场是多元化和差异化的,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土地供应和需求状况,也有不同的房价水平和市场预期。
因此,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还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适应不同的发展阶段和需求变化。
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但是,根据《民法典》第359条的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意味着,未来可能会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出台,来明确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的具体标准、缴纳方式、减免条件等内容。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会参考上海市政府的通知,也可能会有自己的特色和创新。
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也可能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挑战。比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更新改造的推进,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可能会面临拆迁或者改造的命运。
这些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还能续期?如果不能续期,房屋所有人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能续期,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关注和思考。
百家新收益
国家是什么我知道,集体是谁我不知道,过去地主请家丁,家丁会保护地主利益,我小区买的房子请的保安,老子还要听保安的,一不如意就不让我进小区[笑着哭],现在社会颠倒了
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土地性质像我们这样的,你伸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现在的房子哪个能70年不跨啊?
ZC随时变,反正40-50年之后那么多的到期了,这块肥肉……
呵呵,越早的房子越有持有的价值?因为续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成本低。00年地价1000,到20年地价20000,当然买00年的房子咯!至于房子,2070年时,50岁的房子能比70岁的房子健康多少?
20年就成
自动延期,没人敢去明确规定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