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性自由下农村:唐山6男女十余次多人活动,惊动法院

墟散翰林讲育儿 2023-05-01 23:11:50

古人云,食色性也,这是千百年来中国朴素性观念的体现,是含蓄的内敛的,但是也是提倡和追求的。随着近些年来,国门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各种国外的思潮涌入国内,甚嚣尘上,而其中对我们影响最广也最容易接受的观念就是性自由观念,一经传入,迅速占领了年轻人的思潮顶点,并向两侧延伸,也开始从城市向乡村扩展。性自由真的是完全的自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任何事情做之前,都有一个最底线的标准,那就是法律。本期分享的案件,就是一起来自农村的聚众性行为案件,这也是农村比较罕见的案件类型,也折射出目前这种性自由思潮对社会阶层深入的程度。

邢某也算是年轻一代里面比较沉稳的人了,能够沉下心来并将其全部投入到农业相关的工作当中,是很难能可贵的,所幸几年下来,整体的收入还算可观。邢某也成了家,也有了一个漂亮的妻子,有了一个爱情的结晶,生活还算美满幸福。但是时间久了,邢某觉得婚后生活平平淡淡,没有任何的激情,自己现在就跟机器一样,想着能有什么有激情的事情,可以将自己的内心调动起来。

在做花生买卖的过程当中,邢某跟同村的外来媳妇儿田女士、刘某关系密切,同时结交了王女士、张某和李女士,6个人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也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打牌唱歌,关系处的很好,也彼此照顾着相互的生意。

2019年1月份,临近春节,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开始准备着年货和过年所需要的物资,洋溢在一片快乐祥和的环境之中。邢某、王女士、张某、田女士4人也想着正好年关底下聚一聚,算是一年的收尾。几人在饭店里面订了一个包间,期间吃吃喝喝,氛围非常的融洽,也喝了很多的酒,聊得话题也越来越发散甚至开始越来越露骨。在酒精的刺激下,邢某随口说了一句:最近听说了一个事情,大家都在玩圈子,而多人活动的圈子还非常的热门,据说很带劲。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邢某随口的一句话,另外三人在酒精的刺激下,竟然开始了热烈的讨论,越讨论越深入,最后4人竟然达成了一致意见,直接到县城王女士的家中一起展开一场活动。于是,当晚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甚至醒来之后,几人回味一下,竟然很怀念的感觉。因为关系密切,前一晚的事情,几人也没有向刘某和李女士隐瞒,都做了描述,并表示可以后面一起参加。

这种事情,就类似于野草一般,一旦获得了营养,生长便如发疯一般。

2019年3月份的一个中午,王女士、邢某、田女士、张某4人在王女士的家中展开了活动;

2019年四五月份的一个中午,王女士、张某、刘某和李女士4人在王女士的家中开展了活动;

2019年三四月份的一个晚上,邢某、田女士、刘某、李女士4人在滦州市区某宾馆房间中开展了活动;

2019年6月份的一个下午,张某、田女士、刘某、王女士、邢某和李女士6人在滦州市某宾馆当中开展了活动;

2019年6月份的一个中午,王女士、张某、邢某和田女士4人,在滦州的王女士家中展开了活动;

2019年7月份的一个晚上,邢某、田女士、刘某和李女士4人,在邢某的家中,趁着其妻子不在,展开了活动;

2019年9月份的一个中午,张某、田女士、刘某、王女士、邢某和李女士在滦州王女士的家中,开展了活动;

2019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邢某、田女士、李某和李女士4人,在邢某的彩钢瓦房中,一起展开了活动;

2019年11月份的一个晚上,王女士、邢某、刘某和李女士4个人,在滦州市王女士家中,开展了活动。

2019年12月3日,王女士和李女士到滦州市公安局自动投案,交代了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12月4日,邢某、张某、刘某和田女士被警方传唤到案。

2019年12月6日,邢某、王女士、田女士、刘某、张某、李女士被滦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18日,邢某、王女士、田女士、刘某、张某、李女士被批准执行逮捕。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滦州市公安局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等书证;

2.被告人刑某、王女士、田女士、刘某、张某、李女士的供述与辩解;

3.现场勘查检验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刑某、王女士、田女士、刘某、张某、李女士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滦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刑某、王女士、田女士、刘某、张某、李女士公然蔑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多次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刑某组织并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应认定为坦白,判处被告人刑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被告人王女士组织多并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应认定为自首,判处被告人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田女士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应认定为坦白,判处被告人田女士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刘某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应认定为坦白,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被告人张某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应认定为坦白,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李女士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应认定为自首,判处被告人李女士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普法课堂

聚众淫乱罪的定义

聚众淫乱罪的认定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

聚众淫乱罪的认定主要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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