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烟台某个农村一位年龄22岁的女孩刘某,她因为前几年没有考上高中,所以一直在农村老家帮助父母种地照顾家庭。为了能多赚一些钱补贴家用也为了自己能增长一些见识,她和父母商量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后,决定独自一个人到大城市里去打工,坐上长途大巴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她终于来到了城里。走出长途客车站望着四处高耸的大楼,这个第一次进城的女孩不由得显得有些迷茫起来。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她决定先找个住的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出来找工作。
就这样她一边拉着行李往前走,一边东张西望的朝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一些出租房屋的信息或者招工信息。没想到就在她路过一家酒店的时候,还真的就在这家酒店的大门前看到了一条招聘服务员的信息。当刘某看到这条招聘信息上写着招聘女服务员,一个月的工资能给3800~6000元而且还是包吃包住的时候,这让她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如果她能留在这个酒店里干服务员,不仅每个月最少有3800块钱的工资可以拿,还有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她连房租钱也可以省下来了。想到这里刘某就决定走进这家酒店,找老板问一下是否还需要招聘女服务员。
当酒店老板得知刘某是来应聘女服务员,而且还是真心实意的想要找份工作,而且他还听刘某介绍说是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想来她肯定也是能吃苦耐劳,在他这里干这个服务员的工作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酒店老板很是痛快的就将刘某留在他的酒店打工了。听到老板留下来让她打工刘某当时都在心里暗想,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这么好,来到城里第一天就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好工作,她当时甚至都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的工作,绝不能辜负老板对她的信任和收留。
就这样刘某留在这家酒店,开始了她的辛苦打工生活。虽然每天的工作都很辛苦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但是想到干一个月就能赚到这么多的工资,她还是咬牙坚持下来每天辛苦的工作着。好不容易工作够一个月了,正当刘某满心欢喜的准备领工资的时候,没想到这时候酒店老板却告诉她,第一个月是试用期只是包吃包住,是没有工资的,如果她想拿到工资还得在这里干一个月。
刘某听到老板说第一个月是试用期没有工资的时候,她都有些忍不住的想要马上离开这家酒店,去找其它的工作了。但是随即她又想到自己如果现在离开的话,不是白白的给老板干了一个月的活,一分钱的工资也不会拿到了吗?想到这里她还是决定留下来再干一个月,等把工资拿到手再考虑去找其它的工作吧?就这样刘某又留在这家酒店里辛苦的干了一个月的活。好不容易到了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没想到酒店老板又告诉她,如果你想拿到这个月的工资你还得在我这里干一个月,等到了下个月发工资的日子,我会将这两个月的工资一块发给你的。
听到老板说还要再拖一个月,才能给她发工资刘某终于忍不住的爆发了。她当场就质问老板说当初我应聘的时候,你明明告诉我工资是一个月一发的,现在我已经在你这里工作了两个月,你一分钱的工资却不发给我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你真的以为我是从农村出来的什么都不懂吗?如果你今天不给我发工资的话,我就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你,酒店老板听刘某说要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他,他马上就打电话叫来了两个小混混想要威胁刘某,不让她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没想到被酒店老板叫来的两个小混混,看到刘某长得十分漂亮动人,他们两人就动了歪心思想要对刘某图谋不轨,他们俩人生拉硬拽的将刘某拉进酒店包房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起来。
当时的这个情形可是把刘某吓得不轻,但是为了能保住自己的清白,她还是奋力反抗起来。当她看到包房窗台上放着的空啤酒瓶时趁二人不备,她抓起一个啤酒瓶就朝一个混混的头上猛砸了一下,当场就把一个混混砸的头冒鲜血躺在了地上。另外一个混混看到刘某如此的难对付,不由得吓得他夺门落荒而逃。正在包房门口守护的老板,看到刘某手拿一个破啤酒瓶冲了出来,他忍不住了上天又抽了刘某两个耳光。想到酒店老板的种种恶行怒火冲天的刘某,就用手里面的破啤酒瓶向他的腰部猛扎了进去。被刺的酒店老板当场惨叫一声痛苦的倒在了地上,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腰部,酒店老板忍痛叫来了其他的工作人员将自己送往了医院去急救。
好在经过医生的紧急抢救,酒店老板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他的腰部却被划了一个很深的伤口,差一点就把一个腰子给割掉了。随后闻讯赶来的酒店老板的老婆,就把刘某以故意伤害罪告诉了法庭,经过法院审理判处刘某故意伤害罪,她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还赔偿了酒店老板医药费9万元。刘某不服法院判决并提起了上诉,屏幕前的家人们你们是否支持刘某上诉呢?反正我是完全支持刘某的行为,她应该属于是正当防卫并没有任何过错,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